【#高考# 导语】用智慧描绘生命的画板,用勤奋书写人生的坎坷,用汗水浸润青春的旅途。相信你的明天一定会灿烂辉煌,却一定充实无悔!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山东曲阜师范大学 吉林延边大学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招生简章》供您查阅。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的理工科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双一流”A类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8年度招生计划为186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预留计划时,须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5.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自主招生、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
8.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
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c.edu.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传真: 6360322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63602591。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延边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
延边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11工程”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科学技术学院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3458号。珲春校区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站前大街55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国际政治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统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教育技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心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地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新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林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动物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环境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物流管理(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酒店管理(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电子商务(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药物制剂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社会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经济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休闲体育(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510元;护理(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俄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零起点)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零起点)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麻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中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预防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护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旅游英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商务日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应用俄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社区康复(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绘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产品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61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再向学校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的“六位一体”助学体系,每年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4%-5%的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引进了国内外捐助,助力学生资助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形成常规资助如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突发应急资助(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校内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助政策措施。除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实施的资助政策以外,我校综合采取孤儿学生专项救助金、临时困难补助、朴文一奖学金、郑判龙奖学金、蓝英奖学金、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三星奖学金等65项国内外专项奖、助学金、“完费注册”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具体内容详见延边大学奖(助)学金指南。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评议方式认定。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招生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学院的英语、日语(零起点)专业和在珲春校区办学的英语、日语(零起点)、旅游英语(专科)专业、商务日语(专科)专业、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日语考生;俄语、应用俄语(专科)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学、建筑学专业主干课程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不限性别。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国家当年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朝鲜语专业、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汉语言专业招朝鲜族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原则上在平行投档省区根据生源情况按100%-105%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已经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改革相关政策执行。
5、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
6、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及以上。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C+、A+C、AC+、AC、B+A+、B+A、B+B+、B+B、BB、B+C+、B+C、BC+、BC)。
7、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50%(文化课成绩同分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再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50%(专业成绩同分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
8、休闲体育(专科)专业: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体育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市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体育成绩较高的考生。
9、艺术类专业:吉林省美术类按照吉林省招生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录取,其他艺术类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吉林省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1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11、对口招生专业: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择优录取。
13、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14、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
15、大类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为71个,其中25个专业按照11个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分流。具体如下:
(1)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2)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9)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
(11)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联系人:招生办
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发布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
日前,曲阜师范大学公布了2018年招生计划。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26个省份投放本科计划8390人,招生规模与去年持平。
2018年学校投放省内计划6905人,省外计划1369人,其他运动训练单招招生、内地新疆班、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分省计划116人。从录取批次看,曲阜师范大学录取批次在全国范围内涵盖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普通批等批次。从招生类型来看,除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外,学校还承担“省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地方农村专项、“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新疆班、面向喀什地区定向、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
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计划中文史类计划2064人,理工类计划5120人。17个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3119人(较去年增加了519人)。新上专业方面,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招生计划数为50人。
从山东省内投放的计划来看,曲阜师范大学省内招生共涵盖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公费师范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等6种招生类型。各类型招生计划分别为普通类4872人(其中文史类1414人,理工类3458人),艺术类515人,体育类224人,公费师范生728人,农村专项120人,校企合作办学430人。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 吉林延边大学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招生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