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为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效率,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29414548@qq.com)、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lkeyrsk@163.com)、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365853860@qq.com)、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1304245211@qq.com),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6月14日17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7.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本人手机号)后,于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被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需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5.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48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6.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致电招聘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招聘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相关事宜
(一)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准考证通过考生邮箱予以发放,请考生务必保持邮箱和电话畅通,面试当日凭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场。
(二)面试事宜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答题语种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现场结构化面试公告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0471-3394206(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
0482-3980416(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
0471-496186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
0471-2342329(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
附件>>>点击查看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717334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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