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审计厅3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16号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离职证明。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如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未经资格复审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1.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
2.此次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考试公告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于6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26日-30日,面试时间、地点以考生打印出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
5.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0471-6634828
邮箱:nmgsjt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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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与面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717064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