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第十小学招生简章[8月27日电脑派位]

时间:2023-08-25 20:2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为了方便广大家长及时获取招生的实时信息,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3年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第十小学招生简章,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更多小学招生的相关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
image.png
  根据喀什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结合实际,现将第十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方式

  学校安排专人到学区范围内的社区或小区,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开展招生工作。

  三、适龄儿童类型

  第1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并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保持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2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但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3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2023年3月1日前)的适龄儿童。

  第4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未满6个月(2023年3月1日以后)的适龄儿童。

  第5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2023年3月1日前已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备案),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6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未满6个月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备注:以上六类适龄儿童入学条件以实际居住住址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招生范围。

  四、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23年秋季喀什市第十小学作为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试点学校,先行先试,具体如下:

  1、一套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适龄儿童被录取后,该住房已被锁定为学位申请房,其他家庭不能将该住房再作为学位申请房重复使用。

  3、小学从“一年级”开始锁定,时间为6年;转学插班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直到同一学段毕业。

  4、锁定时间自2023年8月24日开始。

  请家长认真阅读此项制度,提前准备好房产相关材料。

  五、携带相关材料

  1、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相关印证材料。

  3、居住证明(非喀什市户籍的租房人员提供:非本市户籍的租房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和社区开具的现居住人员证明)。

  4、身份证(含父亲、母亲正反面)

  5、社区证明

  六、招生程序

  结合喀什市第十小学招生计划,若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招收;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以下程序招生。

  (一)普通类适龄儿童

  符合第1至第3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材料合格后,可直接招收。

  符合第4至第6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学位及类别依次开展招生,若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招收;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开展招生。

  (二)单列类适龄儿童

  学区范围内第1至第4类有意愿到学校就读的单列类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开展招生(入同一年级的双胞胎或同一家庭子女绑定派位)。

  七、招生时间

  8月24日至27日,具体如下:

  8月24日至25日:学校安排教师到本学区范围内的社区现场登记并审核第1至第6类适龄儿童印证材料。

  8月26日:上午学校复审适龄儿童印证材料,并对复审通过的第1至第3类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下午对复审通过的第4至第6类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告知家长于8月27日到学校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8月27日: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开展招生。

  八、学区范围

  详见喀什市2023年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九、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凡在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根据其真实家庭住址,安排到有学位学校就读。

  3、凡适龄儿童家庭有多处住房的,根据其现入住的家庭住址报名,不得多校重复报名。对已入学注册学籍且重复报名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并劝其返回原学校就读。

  4、第十小学学区范围适龄儿童,到入学年龄却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的,可申请延缓一年,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喀什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提交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2016年9月1日前出生已年满7岁且2022年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再次申请延缓入学。

  5、根据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购买二手房或租房的学生家长需由房东提供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书,并签字、按手印确认。

  6、个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需提供公证处证明,与售房部签订的购房合同无需提供公证处证明。

  7、请各位家长报名时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装在牛皮纸档案袋中,在档案袋上备注清楚学生姓名、家长联系方式,由学校查验合格后交登记老师。入学通知书将作为入校凭证,家长务必要妥善保管。

  8、学校在审核招生报名资料时,根据各位家长提供的材料,确定学生所属类别,由家长确认签字后,类别将不做任何更改,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

  9、招生工作期间,学校将在门口设置招生工作咨询点,如对招生简章事宜存在疑问,请家长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到学校门口咨询点进行咨询。

  以上招生简章若有变化,请及时关注喀什市第十小学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

  招生咨询电话:09982309861

  联系人:陈老师;15809981115

  张老师;1903990263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Hcl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