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卫计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共209名,其中卫生计生单位(全额事业单位)3名、区级医院10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5名。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1.5,其中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至少须达到1:1.3,紧缺岗位、面向定向生的临床医生岗位放宽至1: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相应核减直至取消。
详见《2017年萧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3.非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杭州市户籍是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原区卫生局培养的定向生只能报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岗位。原区卫生局定向培养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紧缺专业毕业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报考紧缺岗位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病理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专业属于紧缺专业,儿科医生、急诊(救)医生、心(脑)电图医生、B超医生、放射医生、病理医生、精神科医生、麻醉医生、放射技师属于紧缺岗位。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17年3月2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学历;杭州市户籍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护理专业考生,也可报考直属医院护理岗位。
(2)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能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年毕业并在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为“应届生”。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2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户籍以2017年3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及其他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2日0时—3月27日17时。
网址:http://220.191.163.123:8008(杭州市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首次注册成功后每位考生获得一个的报考序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填写该报名序号,以备查询或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2017年3月23日0时—3月27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6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招聘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28日9时—3月3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4月1日0时—4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考生改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7时。
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8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4月1日0时—4月10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将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加入银联的银行卡的,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23日9时—4月29日9时。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别为:(1)临床医学专业类;(2)预防医学专业类;(3)口腔医学专业类;(4)中医学专业类;(5)医学影像学专业类;(6)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类;(7)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类;(8)麻醉学专业类;(9)护理学专业类;(10)药学专业类;(11)中药学专业类;(12)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类;(13)针灸推拿专业类;(14)中西医结合专业类。详见《2017年萧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笔试定在4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5月15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择取。(1)招聘指标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得少于20人);(4)26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得少于38人)。在确定面试名额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名额,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当实际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为60: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专业测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还需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和签约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解约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大中专学历和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5.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均在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者进行一轮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区卫计局公布各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的用人单位和岗位,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选择岗位过程中放弃、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八、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计生局会同监察部门和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九、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即使已聘用,也要终止事业聘用合同,并取消事业编制身份。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2.报考紧缺岗位的人员需签订五年的岗位服务合同。
3.原区卫生局培养的定向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3年的规范化培训时间)。
4.网络查询: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http://www.weiji.xiaoshan.gov.cn)。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0571-82898566;举报受理电话:0571-82661081、0571-82898936;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22811906。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附件:1.2017年萧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http://igov.xsnet.cn/uploadfile/2017/0316/20170316050131228.xls
2.原区卫生局定向培养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名单http://igov.xsnet.cn/uploadfile/2017/0316/20170316050228926.xls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http://igov.xsnet.cn/uploadfile/2017/0316/2017031605024719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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