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洪江市教师招聘,2022年湖南怀化洪江市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流程公布

副标题:2022年湖南怀化洪江市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流程公布

时间:2022-04-28 10:22:0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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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2022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基础教育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于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肖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的相关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关于切实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怀教通﹝2022﹞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招生。

  2.坚持免试就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坚持就近划片入学。

  3.坚持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域、招生政策、报名办法、报名材料要求、录取程序、咨询及监督电话。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均衡编班”。

  4.坚持合理调剂。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分类排序”原则统筹调剂学位。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城镇户籍儿童(学生)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城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

  2.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等。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并实际入住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且有独生子女证,并实际入住的。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前满一年)的。

  5.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儿童必须截至2022年9月1日前年满六周岁,且未注册学籍的。

  (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不包括撤乡并镇的安江镇、黔城镇中新并进的乡镇。)

  四、学位安排办法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户口本住址确定学区,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有房户以房屋坐落所在地确定学区,无房户以经商或务工地确定学区。

  (一)小学一年级

  1.学位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城镇户籍儿童且其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城镇户籍的;享受政府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且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独生子女证的。

  第三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但未办好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却有预售登记证、网购合同、契税票据等,并实际入住的。

  第四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原安江城区、原黔城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的。

  2.录取程序:由教育局根据城区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复审登记结果与各城区小学招生计划,按批次分批录取。同时满足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条件的,按“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学位。学校录取满后,本学区尚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

  (二)初中一年级

  1.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按照户籍、合法房产、经商、务工地址分批安排学位,其中公共区域的学生和多片划校的学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入学条件,有意愿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参照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3.龙田中心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属原龙田户籍的学生由实验中学招录,非龙田户籍学生且符合安江城区入学条件的按区域由实验中学或市六中招录,非龙田户籍学生且不符合安江城区入学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

  1.4月中旬对城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入学资格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2.5月上旬对城区幼儿园每个适龄儿童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登记。未在幼儿园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登记,又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7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资格审核及学位登记。

  3.8月中旬根据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与各学校学位计划数,实行分区域入学和分类排序相结合,分批录取。8月下旬教育局将录取结果反馈给各幼儿园,由幼儿园通知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各城区小学公布录取名单。未在幼儿园审核登记的由教育局基教股直接通知。

  (二)初中一年级入学

  1.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1)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4月中旬由学生或家长提供有效证件交就读小学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信息采集。4月下旬城区小学将2022年小升初学生信息采集表上报教育局。5月下旬教育局组织入学资格复验,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城区学校有学位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城区学位不足时则回学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2)符合公共区域和多校划片区域的学生,在信息采集时进行志愿填报,若区域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未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入学条件,需要到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或家长将有效证件和学生信息登记表于7月30日前送交教育局审核登记。

  六、招生纪律

  1.严禁学校私自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需按照招生方案且在教育局统一安排下进行,不得超计划招录新生,超计划招录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2.严禁弄虚作假。严格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工作,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不再安排城区学校学位。

  3.严禁“打招呼批条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招生纪律,落实招生责任,杜绝“打招呼批条子”等破坏招生纪律现象。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过程中,严禁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对发生违纪违规招生事件和其他责任事故的学校和个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7736265

  监督电话:7736270

  >>>点击查看附件

  1.2022年洪江市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2.2022年洪江市城区学校入学审核材料清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IKm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