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67号),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现将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邵阳市
审查时间:2017年1月5日—1月6日(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审查地点:邵阳市资江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03、)室。
咨询电话:0739—5026032。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从湖南会计信息网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二份。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登记表》上)。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必须具有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纸质认证报告。(此认证报告开具需要15天左右,考生需提前在教育部门办理;认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对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提供材料不全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办理。
三、其它事项
(一)滚动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当年年底(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 凡考生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通知考生单位。考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对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
2016年湖南邵阳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时间:1月5日-6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