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编制人员46名,具体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邵东市集中引才需求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见附件1)。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市委人才办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3年2月28日(含2月28日)。本公告中“以上”、“以下”层次均包括本层次。
2.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3.2023年应届生毕业生报考教师类岗位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医师类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余报考人员要求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以及执业医师证四证合一。2022年毕业生报考医师类岗位须在2023年12月31日取得规培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证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医师类岗位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规培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证件,否则予以解聘。
五、人才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现场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段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引进岗位,需填写《2023年邵东市集中引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须提供近期1寸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规培证、职业医师资格证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并以邮件标题为:“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经过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023年4月21日在市委党校求是楼一楼二教室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部、人社局组织的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本人在现场进行,须提供《2023年邵东市集中引才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规培证、职业医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教师岗位(含党校教员)面试方式为试教,主要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素养。设定面试分数合格线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应聘者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现学习、居住地发放交通补贴:邵东市内的100元/人、邵东市外省内的300元/人、省外的500元/人。面试实施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定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
4.现场签约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引才协议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因个人原因不愿签约的,个人书面后取消签约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递补。
5.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本次招聘进入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之后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由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签引才协议书(三方就业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邵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生活补贴。副主任医师给予5万元补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补助3万元/年,连续补助均不超过3年。
(二)住房保障。对签约工作5年以上并首次在邵东购房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补贴5万元。
(三)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工作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引才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邵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9—2089889(中共邵东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9-2727039(邵东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件>>>点击查看
原文标题:2023年邵东市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odong.gov.cn/shaodong/gsgg/202304/d149c5a32a9e4576ae742563f2220af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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