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区中考人数_2017安徽合肥市区中考招生录取计划

副标题:2017安徽合肥市区中考招生录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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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市区 2017 年中招工作,根据《合肥市 2017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 2017 届、2016 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 2017 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市区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市市区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 2017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 18 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招生计划
  2017 年普通高中学校市区招生计划为 20730 人,招生班级学 额控制在 50 人以内(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 1-1)。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三、志愿设置及说明
  (一)志愿设置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3+2”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 5 个批次。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 2 个志愿,其他均设 1 个志愿。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 1 个志愿。第二批次:合肥二中等 11 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 A、B、C 3 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实验班招生。设 A、B、C 3 个平行志愿。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 A、B、 C 3 个平行志愿。
  (二)有关说明
  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填报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以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志愿前,考生须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填报本校附属中学,须由附属中学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前将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 1 个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可以填写 2 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填报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录取后按照统招生(不含特长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分别安排到 3 所学校学习。填报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3.合肥一中与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六中与合肥十七中、合肥润安公学,合肥八中与合肥二十八中、合肥三十五中、合肥八一学校,合肥九中与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分别结成共建对子,举办共建实验班。民办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合肥八一学校、合肥润安公学招收的共建实验班学生学费,按照公办市示范高中学费标准 执行。 4.填报合肥二中、庐阳高中第四批次艺术特色班和庐阳高中第四批次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下同)的 90%;填报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 80%;填报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不得低于该学科满分的 90%(中考体育免考考生不得填报体育特色班)。有关学校外语实验班录取条件、艺术特色班专业考核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公布实施。 5.中科大附中属于高校办学,主要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社会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详细咨询录取等有关事宜。 6.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网上填报志愿,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四、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普通高中特色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 4 个 C 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 4 个 B 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及英语口语考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和招生录取
  (1)计划安排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 85%按照各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合肥一六八中学无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市区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考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并公布。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结合实际,有计划地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
  (2)填报条件根据《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皖教基〔2012〕9 号)“从 2012 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的规定,我市 2017 年继续严格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基〔2017〕7 号等文件精神,军转干部随迁子女转入我市市区初中学校、截至中考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两年的考生,以及在《关于做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后来肥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11〕268 号)有效期内(2011 年 11 月 10 日-2014 年 11 月 9 日)学籍转入并就读我市市区初中学校的巢湖区划调整来肥工作人员子女考生,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以上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3)招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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