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博州公务员招录人员]2016年新疆博湖县蒙医医院招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副标题:2016年新疆博湖县蒙医医院招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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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

根据博湖县发展现状和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


  1、具有博湖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计算应从2016年11月28日起为博湖户籍。


  2、报考人员年龄及取得毕业证书时间计算截止到 2016年11月 30日。


  三、招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被辞退(解聘)、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作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3、已经在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性质。


  四、招考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与政审、公示、审批办理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须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3)户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各1份)。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10:00至2016年11月29日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4楼事改办办公室。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每位考生只限报 1个职位。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科40元收取。


  (二)笔试与考核


  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2、附加分及总成绩计算


  (1)附加分赋分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加5分;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护士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者,加3分。


  (2)总成绩计算


  笔试为 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 +附加分)。


  如某一职位的总成绩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列时,根据招聘职位数,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确定名次。


  (三)体检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部门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的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政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面向社会公示没有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鉴证。新聘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博湖县人社局(0996-8615098)


  监督电话:博湖县纪委监察局(0996-6626555)


  附件1:2016年博湖县蒙医院招考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附件2:2016年博湖县蒙医院招考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016年新疆博湖县蒙医医院招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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