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批中小学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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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福建省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批中小学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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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引领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提升教育质量,根据《三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三明市第三批中小学长培养工程,现将中小学长培养对象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遴选对象:我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二)长遴选对象: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现任正职领导。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2.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内,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原则上应为设区市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或省级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设区市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获得者。

  4.教学业务精湛,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近5年(2017年9月-2022年8月,下同)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5年来主持过1项市级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或经验总结,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

  6.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过1名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或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在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县(区、市)级一等奖、或市二等奖以上、或省三等奖以上。

  7.近5年来积极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活动。

  (二)长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教师、关爱学生、品行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

  2.现任校级正职领导(含书记),具有2年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有较广阔的办学视野、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明晰的办学思路,管理业绩较为突出。在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取得较好成绩,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分管工作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或其管理工作经验在县域以上区域推广。

  4.具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研究,近5年承担过有关教育研究课题,公开发表过有关教育管理或教学论文

  5.具有担当校长职责的其他优良素质。

  三、培养人数

  本批拟培养120名,其中:教研人员不超过培养人选总数的10%。本批长拟培养30名。

  四、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按等额进行推荐,每县中小学可再推荐1-2名备选人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和市直属学校长实行差额推荐,每所学校限报1名。

  五、遴选程序

  (一)三明市中小学长培养对象,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我局。市直属学校(单位)直接报送我局。

  (二)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单位)推荐人选按学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建议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设区市教育局确认并公布。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三明市中小学培养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

  2.《三明市中小学培养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

  4.2017-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证书、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证书,以及2012年以来表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

  6.2017年以来主持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学学科研课题相关材料(结题证书)复印件各1份。

  7.2017年以来发表过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相关材料的原件各1份,并附刊物和文章检索资料。

  8.2017年以来开设过设区市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9.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被指导对象的获奖证明材料及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活动的有关材料。

  10.其他能够说明和体现本人教育教学理念、教学专长与风格、影响力和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有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分类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长申报材料

  1.《三明市中小学长培养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

  2.《三明市中小学长培养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校长任命文件、2017年以来的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

  4.2017-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5.表彰或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6.2017年以来教育教学学科研课题相关材料(立项、结题证书)复印件各1份。

  7.2017年以来发表过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相关材料的原件各1份,并附刊物和文章检索资料。

  8.2017年以来开设学校管理(或学科)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9.其他能够体现本人教育理念、办学思想、管理经验、办学特色与实绩、影响力和示范辐射作用的相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分类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七、工作要求

  (一)实施长培养工程是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遴选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特别要注重推荐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年青校长。

  (二)要按规定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推荐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长培养期限三年,培养期限内,长培养对象须完成每一阶段的所有课程和各项任务,最后经综合考核合格后,授予“三明市”“三明市长”称号。

  (四)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务必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饶俪婷,联系电话:8222954,8241272(传真),邮箱:smjyrsk@163.com。

  附件:点击查看

  1.三明市中小学长培养人选名额分配表

  2.三明市中小学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

  3.三明市中小学长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

  4.三明市中小学培养人选汇总表

  5.三明市中小学长培养人选汇总表
  原文标题: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批中小学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jy.sm.gov.cn/zwzx/bjwj/202210/t20221017_18379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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