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五中2016班]2016年湖南郴州市汝城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湖南郴州市汝城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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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县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和《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3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郴基党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汝城县拟从汝城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中定向公开招聘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汝城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单位是文明瑶族乡、延寿瑶族乡、濠头乡、暖水镇、马桥镇、大坪镇、井坡镇、土桥镇下属事业单位各1名。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连续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汝城县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 8月16日。

  2.报名地点: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汝城县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3张;

  4.本次考试不收考试考务费。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资格由县基层党建办负责审核确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特殊情况下视报名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

  (4)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17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

  6.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请于2016年8月19日凭《身份证》到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领取。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时限120分钟。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8 月下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报考岗位相同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原因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请随时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录机构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考试诚信库,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2135693。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汝城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35-213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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