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小学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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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读我镇各小学一年级的条件有哪些?

  招生对象是:年满六周岁(指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入学,居住在我镇的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未取得户籍的儿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招生办法是: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依次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大鳌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入读学校。家长须服从安排,如不服从安排,或逾时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该学位不再为其保留。

  录取顺序是:分“房户一致、房户分离、无房无户”三个类别,依次按类别录取。即:先录取符合第一类“房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各校学位如有剩余学位,再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第二类“房户分离”、第三类“无房无户”适龄儿童,由大鳌镇中心小学结合招生计划数,针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次按类别录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回户籍地读书。

  2.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读条件有哪些新变化?

  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或母须持在新会满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广东省居住证。即:父(母)持有在新会区内居住满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2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3年2月28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2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3年2月28日仍未中断)。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3.今年大鳌镇各小学的招生学区范围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大鳌镇大鳌小学、特沙小学、南沙小学和百顷小学四所小学的片区招生范围没有变化。

  符合条件的无房无户学生,如有学位剩余,由大鳌镇中心小学依次按类别统筹安排入读学校。但是,因今年我镇学位紧缺,不符合条件的无房无户学生,我镇暂不安排学位,请回户籍地读书。

  4.今年报名核验材料和去年有哪些区别呢?

  答:为方便家长报名,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今年,中心小学将延续往年做法,继续委托我镇幼儿园代理报名。凡就读本镇幼儿园的儿童,符合招生条件的,统一由所就读的幼儿园代理报名,在本园办理手续,报名手续与往年相同。

  为方便不是在我镇幼儿园就读的儿童报名,这部分儿童包括:在镇外幼儿园、或在其他托育托管服务的机构(包括托育园、托儿所、托管中心等)、或在家未曾入读任何机构的适龄儿童。

  上述儿童的报名,请上述家长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和审核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家长可提前到所属学区的小学领取报名表,或者扫描下载二维码,提前填写和打印《报名表》。并于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请相关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到各小学现场领表填写,现场交表和资料。

  注意:根据《2023年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规定:各小学不接受跨学区报读。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我镇进行登记备案,暂不受理报名。

  5.2023年大鳌镇中小学招生的时间安排怎样?

  答:小学6月11日前完成,中学6月30日前完成;7月11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领取录取通知;7月12日上午,新生家长到学校确认学位和注册;8月30日上午,新生入学,参加入学适应性训练。

  6.我刚刚买了二手房,但还没拿到不动产证,能报读该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吗?

  答:公办学校现场核验“房户一致”学生和“房户分离”学生的房产佐证材料,如相关房产是二手房,必须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准,不接受购房合同。(二手房房产证自交易完成当日起,4个工作日即可出证。)

  7.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否在大鳌报读小学一年级

  答:符合以下就读条件的可以报名所属学区范围的小学:父(母)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2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3年2月28日仍未中断)。

  对父(母)未在我区购房的蓬江区及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我区自2020年开始对其不再提供公办学位。

  父(母)未在我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产权住所的本区其他镇适龄儿童,我镇自2020年开始对其不再提供公办学位。

  8.我是一名异地务工人员,在新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居住证》的时间不足6个月,在我的社保缴费时间和持有居住证时间达到要求时,能否申请为孩子办理转入手续呢?

  答:自2020年起凡申请转入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就读的学生,除区外转入的新会区户籍生必须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统筹安排外,其余学生的申请视学位情况统筹,若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一律不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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