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期间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人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我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考点名称 | 课程名称 | 考生号 | 考试时间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违规事实 | 违规事实对应条款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政治 |
171501231110003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4 |
025 |
使用小抄纸条进行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政治 |
1715010411300046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5 |
029 |
携带微缩资料纸条进行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政治 |
1715010511300120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6 |
003 |
使用资料手册进行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政治 |
1715010411300002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2 |
016 |
使用缩印资料进行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政治 |
1715012411400108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6 |
018 |
使用资料手册进行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政治 |
1715010211400334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7 |
019 |
使用资料手册作弊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政治 |
1715010511400048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4 |
028 |
照抄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政治 |
1715010511700356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4 |
004 |
夹带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政治 |
1715012411700102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4 |
024 |
夹带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政治 |
1715010211800034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4 |
025 |
夹带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政治 |
1715012511800011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4 |
030 |
夹带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政治 |
1715010311800204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8 |
002 |
夹带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政治 |
1715010511800348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0 |
007 |
夹带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四十中 |
政治 |
1715020311100121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1 |
005 |
带手机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包四十中 |
政治 |
1715020711100007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2 |
008 |
抄袭小条,并撕毁答题卡 |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
第六条第六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四十中 |
政治 |
1715020311300096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6 |
025 |
抄袭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四十中 |
政治 |
1715020211300251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7 |
012 |
抄袭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四十中 |
政治 |
1715020211300103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7 |
017 |
抄袭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二十四中 |
政治 |
171502021180003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1 |
028 |
携带政治辅导用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红旗中学松山分校(地址:松北新区松一街东) |
政治 |
1715042411300142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0 |
024 |
夹带纸条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海拉尔区第七中学(西校) |
政治 |
171521011140034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1 |
011 |
携带和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海拉尔区第一职业学校 |
政治 |
1715212311800027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3 |
019 |
在考场内携带手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海拉尔区第一职业学校 |
政治 |
1715210311800030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1 |
010 |
抄袭速记速查手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乌兰浩特市兴安一小 |
政治 |
1715220111800082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5 |
012 |
携带书籍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乌兰浩特市兴安一小 |
政治 |
1715222311800047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6 |
006 |
抄袭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乌兰浩特市兴安一小 |
政治 |
171522241180010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6 |
026 |
抄袭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实验中学 |
政治 |
1715230111400150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9 |
006 |
带两个手机,上交一个手机,用另一个手机舞弊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七中学 |
1715230115100933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1 |
002 |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七中学 |
171523271550018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4 |
010 |
戴表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政治 |
1715263111400036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4 |
005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政治 |
1715260211400109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22 |
018 |
带政治手册作弊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政治 |
1715260111500231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30 |
004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政治 |
1715262911600113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30 |
028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
集宁四中 |
政治 |
1715262611600029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1 |
013 |
夹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四中 |
政治 |
1715263011600051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1 |
024 |
夹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四中 |
政治 |
171526021170004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3 |
019 |
夹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四中 |
政治 |
171526241180006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8 |
026 |
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 |
政治 |
1715272711300052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06 |
008 |
携带并抄袭书籍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 |
政治 |
1715272211800087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31 |
008 |
携带政治辅导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临河金川学校 |
政治 |
1715282711300071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2 |
002 |
携带政治复习材料缩印件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临河金川学校 |
政治 |
1715282211400195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6 |
010 |
夹带与考试科目有关的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临河金川学校 |
政治 |
1715282611400044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8 |
024 |
夹带哲学毛概等复印件14页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临河金川学校 |
政治 |
1715280111400258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19 |
011 |
带资料进入考场未放到指定位置。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临河金川学校 |
政治 |
1715282711800043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37 |
013 |
携带政治专升本微缩材料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临河金川学校 |
1715280115100063 |
2017年10月28日0900 |
039 |
025 |
在考场座位上拿出手机看手机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
红旗中学松山分校(地址:松北新区松一街东) |
外语 |
1715040471700012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49 |
024 |
携带手机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乌兰浩特市兴安一小 |
外语 |
1715222111500028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09 |
009 |
书籍带到座位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七中学 |
数学(文) |
1715230115100936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04 |
026 |
携带手机、手表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外语 |
1715260111300232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07 |
014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四中 |
外语 |
1715262911800061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05 |
026 |
抄纸条答案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 |
外语 |
1715272611300009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05 |
027 |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 |
外语 |
1715270111800231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33 |
016 |
携带英语辅导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临河金川学校 |
外语 |
1715280111600097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29 |
002 |
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未放到指定地方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临河金川学校 |
外语 |
1715280111800408 |
2017年10月28日1430 |
037 |
029 |
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高等数学(一) |
1715012211300053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8 |
023 |
携带考试相关资料纸条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高等数学(一) |
1715012211300119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20 |
006 |
携带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实验中学(呼市新城南街75号) |
高等数学(二) |
1715010511400176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25 |
021 |
考生携带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民法 |
1715010511500304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9 |
020 |
夹带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第十四中学(呼市新华大街97号) |
外语 |
1715010515500136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30 |
023 |
夹带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四十中 |
艺术概论 |
1715022111200186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3 |
014 |
抄袭考试相关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四十中 |
高等数学(一) |
1715020411300205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4 |
015 |
抄袭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二十四中 |
医学综合 |
1715022111800098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13 |
004 |
抄袭医学综合相关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实验二中(地址:松山二中对过) |
外语 |
1715043015500023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47 |
006 |
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海拉尔区回民小学 |
高等数学(一) |
1715212811300063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9 |
019 |
发现考试期间浏览手机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乌兰浩特市兴安一小 |
医学综合 |
1715220211800001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13 |
022 |
带书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大学语文 |
1715260111100159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1 |
012 |
抄袭书(大学语文)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艺术概论 |
1715260111200043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4 |
003 |
抄袭纸条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艺术概论 |
1715260111200240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4 |
004 |
抄手机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教育理论 |
1715263111600015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30 |
018 |
携带手机考试,过程中看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集宁四中 |
医学综合 |
1715260211800001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6 |
017 |
作弊行为,抄袭医学综合速记首测恶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四中 |
医学综合 |
1715263211800079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7 |
029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 |
高等数学(一) |
1715272211300138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05 |
023 |
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
第五条第六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 |
高等数学(一) |
1715272811300079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11 |
029 |
抄袭与考试相关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临河金川学校 |
高等数学(一) |
1715282211300213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15 |
014 |
未经同意强行中途离场,跳大门离开考点。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
第五条第六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临河金川学校 |
教育理论 |
1715282611600036 |
2017年10月29日0900 |
026 |
023 |
夹带教育理论手册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实验二中(地址:松山二中对过) |
史地 |
1715040414100418 |
2017年10月29日1430 |
024 |
023 |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复习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七中学 |
蒙古语文 |
1715232315100246 |
2017年10月30日0900 |
026 |
003 |
携带手机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七中学 |
蒙古语文 |
1715232515500023 |
2017年10月30日0900 |
026 |
013 |
夹带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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