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永教发[2017]2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永州四中2017年高一直升生遴选方案。
一、招生计划
永州四中面向永州市及外省市首批招收80名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省内外学业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1、报名(2017年4月27——5月6日)
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直接到学校报名并填写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证号,两张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同时,提交相关成绩证明材料和重要的学习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咨询电话:0746—8626227
2、初选
学校对报名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成果等方面审核、筛选,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3、笔试(2017年5月7日)
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命题,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共计100分)五科。
4、面试(2017年5月12日前)
学生参与答辩或辩论,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
5、确定入围名单(2017年5月15日前)
根据学生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6、公示(2017年5月20日前)
学校对拟录取学生汇总报市教育局,经审定后,进行公示。
7、预录取
对公示没有异议的拟录取学生,由学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拟录取的直升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总分达到我学校在当地录取最低控制线。
2017年4月26日
2017湖南永州四中中考直升生遴选实施方案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