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烟台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内容和形式

时间:2023-05-13 01:36: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编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得知,2023年山东烟台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学分、内容和形式、


image.png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采集入口登录烟台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烟台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22〕2号)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分

  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热点五个科目。

  主要内容有: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农村会计制度、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各区(市)财政局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并加强对网络教育课件和面授教育课程的审核把关,不得将会计考试培训课程以及内容陈旧、错误的课程纳入继续教育,保证课程质量。市财政局将择期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课件进行抽查,对于课件质量低下、内容陈旧、与现行制度准则等规定不一致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教育、面授教育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

  1.网络教育。我市网络教育机构为市财政局统一招标选定的2家继续教育机构“正保会计网校”和“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根据各区(市)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名单及网站地址,选择1家注册学习。

  2.面授教育。中央驻烟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教育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教育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备案;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组织面授培训前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且未经审核的,所属地财政部门对继续教育情况不予认可和登记。

  3.视同继续教育。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j.yantai.gov.cn/art/2023/4/18/art_3313_2910522.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Mc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