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职称#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获悉,2021年四川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15日。具体时间以答辩人员本人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确认的答辩时间段为准。
二、答辩地点
祥宇宾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南路103号)。
三、答辩要求
(一)现场答辩人员范围。
1.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人员;
2.破格(包括学历破格、年限破格、申报专业与现有资格专业不一致、申报专业与学历专业不一致等)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人员;
3.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
不包括下列人员:成都市、绵阳市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卫生高级职称人员;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高级职称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免答辩人员:正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的援外医疗队员;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员。
(二)答辩相关要求。
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人员不集中现场签到,答辩人员须于12月6日9:00至12月8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www.scwsrc.com),进入“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答辩时间确认,确认成功后,系统将答辩时间和答辩序号发送到系统注册账号登记的手机号码,作为进入答辩酒店的依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进入答辩区域应该主动出示本人答辩确认结果。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答辩人员完成答辩时间确认后,须严格按照答辩时间段进入答辩等候区(详见附件)。不得提前进入答辩等候区和答辩室。
现场答辩时,答辩人员须携带相关业绩成果原件备查。答辩人员食宿自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所有答辩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答辩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答辩人员赴答辩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进入答辩场所前,请答辩人员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介绍信、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答辩等候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所有答辩人员需提供本人答辩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答辩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地级市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地级市旅居史的答辩人员,需提供本人答辩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答辩。为避免影响答辩,来自国(境)外地区的答辩人员,答辩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请答辩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入答辩场所、参加答辩应当全程佩戴口罩。答辩期间,答辩人员要自觉遵守答辩场所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答辩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在答辩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诊断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再参加答辩。答辩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评审资格,终止答辩;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要求
答辩期间,答辩人员不得入住翔宇宾馆。未经省卫生高评委工作人员许可,不得私自进入答辩会场,如发现申报人员私自接触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咨询电话:028-86130263。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四川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通知.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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