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正当防卫:
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或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17自考刑法学名词解释:特殊正当防卫.doc正在阅读:
自考刑法学历年真题|2017自考刑法学名词解释:特殊正当防卫07-09
2018年重庆专升本计算机基础大纲03-10
未来的笔作文500字09-26
蝴蝶飞过这季节作文800字12-29
祝2018中考必胜祝福语【五篇】06-08
高中生自我鉴定学期学习自我总结03-10
才艺展示活动主持人开场词10篇05-26
保护地球环保口号04-16
党员自我剖析材料怎么写【三篇】04-19
银行内控制度学习心得汇总10-02
采购实习自我鉴定三篇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