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雷波县的中国公民,可在雷波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咨询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834-2283663。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公立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签署《个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书,不能作虚假。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3年4月24日—4月30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2023年6月24日—6月30日
2.现场确认地点:雷波县教师发展中心。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④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份。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县教体科技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2023年7月下旬。
证书领取地点:雷波县教师发展中心。
注意事项: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上身份证件。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此公告由雷波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8822601(陈老师)
2023年3月24日
原文标题: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bx.gov.cn/xxgk/jbxxgk/tzgg/202303/t20230327_2457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