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常州市溧阳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6人(考试时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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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江苏省常州市溧阳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6人。笔试时间:2023年10月6日09:00-10:3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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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溧阳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溧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9月18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五)所有人员须于2023年9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9月20日前取得。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3月20日前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初审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初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9月22日0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3日10:00起在报名网站(http://gkzk.liyang.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技能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技能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和范围详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6日09:00-10:3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技能测试

  1.报考有技能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方式及主要内容和范围详见岗位表。

  2.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溧阳市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招聘监督电话:0519-87268150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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