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各招生院校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本校录取规则并通过学校的招生章程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请考生查询相关高校的章程和规定。
河北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doc正在阅读:
河北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01-04
2004年云南昭通中考道德与法治真题及答案(Word版)05-20
小视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作文700字09-23
上海中考政策改革方案2021:2021上海中考改革方案图解06-29
初二吃年夜饭的周记600字01-13
从咖啡中得到的一些感想作文600字11-22
大学生毕业登记表自我鉴定300字范文:大学生毕业登记表自我鉴定300字02-11
团委组织部工作总结500字:团委组织部工作总结900字09-21
快乐的一天周记300字四年级,初中生快乐的一天周记300字05-08
十一国庆节微信朋友圈祝福语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