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环境监测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环境监测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制订及开展
XX-XX年,全市各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市环保局先后印发了无锡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XX-XX年)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自查方案,形成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市监测质量管理的三年进度安排,细化了XX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全市环境监测半年工作会议就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动员和宣贯。为了强化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更好指导XX年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XX发文成立由市、区(县)两级环保局分管领导、局机关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无锡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三年行动计划XX年的实施细则。XX年8月,我局在进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性情况的检查,为使检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先后制订并下发了《无锡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安排》、《无锡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XX-XX年)现场检查表》、《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锡环信息【XX】23号),8月底圆满完成了检查工作。
(二)对所辖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1)组织辖区内各监测站开展实验室比对、考核活动XX年组织开展了水质中总磷、土壤中铜的实验室比对活动;XX年组织开展了ph、化学需氧量的实验室比对活动;结果显示各监测站的比对数据均满意。
(2)按省中心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自动监测站的质量核查工作XX-XX年组织开展全市空气自动站质控考核(so2、no)、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质量考核(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各站考核结果合格;XX年组织开展了全市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情况检查,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全市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质控和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3)组织开展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检查,极大地推动了各市(县)、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二、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一)持证上岗情况
夯实环境监测人员基础是我们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主线,XX-XX年我市以江苏省环境监测上岗考核要求为契机,出台我市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细则,成立市监测人员上岗操作考核小组,并制定详尽的考核计划,真正规范人员上岗考核工作。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持证上岗情况如下:①XX年底,在岗监测技术人员数是65人,持证上岗率100%;XX年6月底,在岗监测技术人员数是51人,持证上岗率100%。②XX年底,一线监测人员数是53人,持证上岗率100%;XX年6月底,一线监测人员数是41人,持证上岗率100%。③XX年7月~XX年6月新进监测技术人员数是17人,持证上岗率100%。其余各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一线监测人员上岗率100%。
(二)计量认证情况
无锡下辖9个市(县)、区,其中6个市(县)、区成立了环境监测机构,分别是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包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内,7个环境监测机构均通过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工作开展正常。各监测站计量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在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情况
仪器设备是开展监测工作的必备手段之一,我市各环境监测机构一向重视仪器设备的管理。均制订了《仪器设备管理程序》,在用仪器均编制有作业指导书及使用和维护记录,并建立一机一档,由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对于在用的仪器设备,各站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人保管,按年初质控计划要求对仪器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满足监测要求;对于需计量检定和校准的仪器,则由设备管理员统一按计划组织实施,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检定和校准,仪器合格率为100%。详见表4和附表四。
三、组织开展技术情况
XX年9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相关精神、加强环境监测综合技术工作、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技术水平,选拔出优秀选手备战全省综合分析比武。我局组织举办了“无锡市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技术竞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承办了这次竞赛。竞赛内容分环境监测基本知识和综合评价知识测试、综合分析报告编写、多媒体演示报告制作三部分。我市6个市(县)、区环境监测站共12名选手参加了竞赛。经过两天的紧张角逐,惠山区环保局、江阴市环保局、锡山区环保局分获团体前三名。惠山区陈海祥、江阴市范丽花、惠山区刘文婷、锡山区宋兴伟、宜兴市李秀珍、滨湖区陈燕等六人分获个人竞赛前六名。滨湖区栗志艳、江阴市黄蕾、锡山区邵建辉、宜兴市赵抒颖、新区王冠群和杜易获个人竞赛优胜奖。本次竞赛还特邀江苏省监测中心何春银副主任和信息部黎刚部长亲临现场指导,并对每一份参赛报告进行详细点评。
XX年5月,根据《无锡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XX-XX年)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激发全市环境监测人员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的热情,迎接“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我局组织举办了,“全市环境监测技能竞赛”。本次竞赛内容分操作竞赛和理论竞赛两部分。我市6个市(县)、区环保局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8支参赛队16名选手参加了竞赛,经过一天半紧张的竞赛,江阴市环保局、宜兴市环保局、惠山区环保局分获团体前三名,市中心站石浚哲、沈斐、江阴市环保局颜慧、黄振荣、宜兴市环保局王可贇、惠山区环保局叶小英等分获个人前六名。市中心站石浚哲、江阴市环保局颜慧、黄振荣、市中心站沈斐、宜兴市环保局王可贇获实验室操作竞赛单项前五名。市中心站许燕娟、沈斐、惠山区环保局叶小英、市中心站石浚哲、施新锋获理论竞赛单项前五名。
通过竞赛,充分调动了我市监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学技术专业务的热情,在全市环境监测综合分析系统中形成了一种你追我赶、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
四、对检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根据XX年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修订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结果,针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反馈意见》中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环境监测行政管理职能,协调好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之间的关系,使各项规范、制度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根据省厅检查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环境监测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协调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之间的关系,使省里下达的各项管理要求得以落实,另外我们积极与省厅沟通探讨开展如何结合实际情况更好地开展环境环境监测行政管理。
2、尽快改善实验用房,扩大现有监测人员编制,进一步扩充监测能力,使之符合全国标准化站建设要求。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房是1982年建造的三层楼简易实验室,既不能扩建又不能加层改建,基础及公用设施严重缺失和老化,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我局几年来一直积极努力,XX年在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现代化的监测大楼终于完成立项审批工作。
建成后的新监测大楼使用面积达14000m2,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技术一流、装备先进,集国内一流、与国际接轨、高起点的现代化水环境监测和水环境保护综合科学监测与研究中心;将全面完整地形成水体有机毒物和湖泊水生生物的监测分析能力;也将形成具有太湖水环境生态特点、集监测与科研于一体的湖泊生态观测站。
新大楼预计XX年可以投入使用,它的建成将使我监测站更快完成标准化站的建设和进一步扩充监测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关于扩大现有监测人员的编制问题,我们和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编办)积极沟通,认真反映省厅的工作要求和监测工作实际存在的困难,市编办也积极为我们争取,但由于政策方面的问题,目前解决监测站编制方面的问题尚存在很大困难。
XX年,结合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我站特向无锡市编办申请编外用工50人以满足《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最低要求。据悉,我市编办同意将我站的编外用工编制数增加到34人,但目前批复还未下达。
3、加强对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尽快落实对县(市)、区站的三年行动计划检查。
XX年8月,我局在进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性情况的检查,为使检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先后制订并下发了《无锡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安排》、《无锡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XX-XX年)现场检查表》、《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锡环信息【XX】23号),8月底圆满完成了整改工作。
五、开展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成效
通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不断推进,我市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动;从环境保护局主要领导到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环境监测质量意识得到不断的加强;一是各地均完善出台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促进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围绕环境监测重点工作,制定了《无锡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锡环监测【XX】20号)、《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太湖流域枯水期应急监测质控方案》(锡环监【XX】39号)、《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太湖水污染及夏季蓝藻预警监测质控方案》(锡环监【XX】12号)等,有效地规范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夯实环境监测人员基础,以江苏省环境监测上岗考核要求为契机,出台我市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细则,成立市考核小组,并制定详尽的考核计划,做到定期监督落实,真正规范人员上岗考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是环境监测工作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其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将共同促进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没有管理,技术可能迷失方向;没有技术,管理将会失去支撑。监测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对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下达任务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又对监测系统进行宏观的业务技术指导,为监测系统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为各级监测站的科学发展提供保障。目前环境监测管理部门,技术力量较薄弱,尚不能很好履行技术指导的职责,应该在下阶段工作重点改进。
(2)基层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少,在环境保护局内部设立环境监测行政管理机构,并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存在较大的难度,建议上级环境监测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向上反映,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
(3)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对于重点工作的质量管理要求能形成制度,依靠制度来规范监测工作,通过制度来促进质管工作。
(4)建议省政府统一发文,解决监测站人员编制问题。
【篇二】环境监测自查报告
一、优化环评审批,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行政审批许可410宗,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97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59宗、新发排污许可证70个、排污证续证153个、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31个,办结率100%。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2个。
(二)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执行“一网式、一门式”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审批区与前台窗口受理审批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限远小于法定审批时限,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要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环委会会议部署环保考核工作,将我区环保考核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较好完成前三季度环保考核任务,第四季度环保考核已做好充分准备,基本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预计考核成绩排名靠前。
三、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境污染防控工作开展。
(一)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滨江河主干流水质达Ⅱ类标准,乡镇饮用水源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1、加强对镇宇染整公司、鸿基染整公司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和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防止偷排废水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发生,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在7月印发《xx清新区漫水河剿灭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8月中旬对山塘镇肖沛明养猪场违法建设的猪舍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强拆猪舍1200多平方米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拉开我区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序幕。在9月印发《xx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畜禽养殖场实施区域限批的公告》,对清西片区实施养殖业限批,将有效减轻水环境承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截止目前为止,已有7家养殖场关停、10家养殖场动工整改、19家养殖场签定整改协议书。
3、积极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按照《xx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部完成了2018年下达我区46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二是我区确定的2018年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为260家,目前已拆除栏舍218家,共166960平方米,共支付补偿款2061.2万元。
4、为贯彻落实《xx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及区主要领导“区环保局、水务局要将1000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现状进行评估摸底,镇场抓整改”的批示精神,我局协同区水务局对全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排查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共计100多个。目前,我局正向区政府请示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截止10月22日,我区环境空气优天数99天、良天数166天、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89.8%,首要污染物以臭氧8小时、PM2.5和PM10为主,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积极开展应对不良天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交通、公安、城综等多个部门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措施25次,检查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243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对中心城区范围主、次干道,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及大型工地周边加强清扫、洒水降尘,对遗洒、飘散载运车辆和“黄标车”加强路查,对在建工地扬尘、建筑垃圾乱堆放进行严管。出动清扫车、雾炮车、洒水车406车次,累计作业700次,确保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与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大型工地周边以及穿过中心区域的道路S114线城西大道段、S354线清四公路飞水路口至三坑段的路面整洁及湿润。检查车辆34026台,查获超限超载车辆482台、遗洒和飘散载运车辆260台,确保我区空气质量稳定。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督促区内广硕鞋业公司等7家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方案编制并开展整治,年底前我区的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达到省的要求。
3、加强燃煤锅炉整治。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全面完成我区禁燃区内16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4、加强机动车废气防治。全面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处罚,设置“黄标车”限行抓拍设备,抓拍闯限行区“黄标车”。完成淘汰黄标车984辆,占全年淘汰任务的67.26%,并积极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黄标车”继续上路行驶,12月前可完成清新区1463辆的淘汰任务。
(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企业的核查,完成了清新区40多家相关企业核查信息报送。区政府在6月印发了《xx清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行动工作方案》,我局联同农业、国土等部门正在按照省环保厅和环保局的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点位核查,10月下旬确定了清新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以及农用地土壤核查布点。
(四)积极推进“创模”工作。一是制定我区“创模”2018年攻坚方案和工作细则,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落实。二是加快推进“创模”攻坚工作。①太和第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62%工程量,工程正在抓紧推进。②完成了黄坑河清新段黑臭水体整治。③告星、禾云、太平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提标改造工程,其中太平、禾云污水处理厂已确定提标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告星污水厂已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了提标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专家正重新审核,污水厂提标改造完成后将进一步减少相关污染物的排放。④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区决定暂停实施北部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的建设,待确定详细的方案后再推进实施;各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工程从去年年底动工,目前已全面完工。三是何黄玉湘中学及保利等3个小区按要求完成2018年“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
【篇三】环境监测自查报告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及时部署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我局迅速组织学习和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将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局党政联席会议先后4次研究了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一大攻坚战来对待,将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供给侧结构改革上来,统一到法治政府建设上来,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战略决策上来。
2、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呙滨辰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区县市环保局(分局)一把手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查处组,重点查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信息宣传组,重点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期,全面推进我市环保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3、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评议内容,广泛征求了意见,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家、相关市直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215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大调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县市区环保部门意见。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依法履职、优质服务、文明执法、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十四个分项内容,结合xx年工作、本年度工作任务及征求意见情况,组织局属单位和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开展自查自纠。收集整理形成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有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法履职方面。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健全环保责任体系不够,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进展不快的问题。二是对区县环保部门重业务指导,轻行政执法监管,与即将实施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要求还不相适应的问题。三是《xx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xx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不够,法规实践运用不好,打击水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2、优质服务方面。一是对中介监管力度和手段还不够,存在环评报告质量不高、环境咨询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二是简政放权不彻底、程序优化还不够的问题。三是权责清单公开不及时,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性还不够的问题。四是争先创优氛围不浓、优质高效服务挖潜不够的问题。
3、文明执法方面。一是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还不到位的问题。基层环保部门人员力量不足、监督管理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存在随机抽查人员难落实、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推进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文明执法建章立制不够,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管不全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欠规范的问题。三是环境案件审查合理性有待提高的问题。四是投诉举报办理措施强化不够,对部分调处难度大的投诉举报还存在解决不及时、化解不力、回访不及时等问题。
4、监督管理方面。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严肃性不够的问题。二是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对涉企检查行为的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集体领导。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对优化经济发环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到立行立改。自年初来,先后及时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和工艺复杂的项目的审批问题。1月4日,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环评审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要求迅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助推了建设项目。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强化集体领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时限要求也高,问题也很具体,必须及时研究部署,强化集体领导。3月2日,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挖掘环评审批、环境监管等环保服务工作中的可优化空间,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我市环保服务工作中的不足,并尽快整改,确保环保服务优质、高效,提高群众满意度。3月19日、5月9日,局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研究了进一步下放权利、加快审批进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评议工作方案等问题。会议明确除重大项目与争议较大的项目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外,其他项目一律由分管局领导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审批。会议要求创新载体,建立平台,集中开展下放行政执法权、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环境纠纷化解年、企业建言、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年、干部作风整治年等“六大整治行动”,以开展整治行动来完善制度、强化举措、严肃问责,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新的起色、新的亮点,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优质服务、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
2、分解明晰责任,依法全面履职。一是全面分解责任。根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评议工作要求,结合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制订《xx市环境保护局xx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责任,明晰责任分工,依法全面履职。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按照“一事一对策、一病一药方”要求,精准施策,加强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根据责任书要求,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任务,对本单位任务再次进行分解,确保任务上肩。三是加强研判调度。每月组织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研究和调度会议,研究下步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调度,对未按方案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或未按调度要求落实的,要求责任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提出通报批评或实施组织处理意见。
3、强化服务举措,优化政务环境。一是进一步下放权利。将行政审批权、处罚权、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到县级,切实增强基层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中介监管。依法依规,从严监管环评等中介机构,降低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兑现服务。全面缩短审批、验收、审查时间,作出和公开服务,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三分二以内。四是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整治“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强化“四办”(主动办、积极办、马上办、热情办)意识、创建“四好”(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窗口。
4、推进文明执法,优化法制环境。一是严格“双随机”监管。落实环境管理“双随机”监管制度,对全市重点监管的企业列出清单,严格按照监察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并落实执法检查企业反馈制度。二是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省自由裁量权制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突出纠正违法,注重教育引导,杜绝以罚代管行为。三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环境案件审查,落实案件审查会议制度,提高环境案件审查合理性,程度减少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年内组织两次全市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和两次以上全市环保系统法制培训。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十禁止”、“七严禁”规定,严禁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严禁违规对企业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行为。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五是规范执法行为。出台《xx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三年实施方案(xx-2020年)》文件,加大对区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频次和稽查力度,及时纠正查办违规审批、处罚不当问题,制订出台文明执法规范。六是积极化解投诉举报问题。集中力量对xx年环境信访投诉调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访,解决一批重复投诉举报的突出环境问题,出台活动方案,制订考核细则,及时化解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实现环境信访投诉受理率100%、调处率100%、满意率100%目标。
5、强化问题查处,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行政许可集中审批、环境案件集体审查等制度;切实落实好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问题查处。重点查处优化经济发展过程中违反“十禁止”、“七严禁”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排名靠后和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宣传度,推介经验,宣传典型,通报违纪行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来已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文章30多篇,通报违法案例26起,在本局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上发表优化经济环境报道160余篇,通报违法案例3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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