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1年贵州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8月11日至8月17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药监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医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考两科条件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一)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报考人员需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管。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无法下载和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未缴费前,已确认报名信息或已完成资格核查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报考人员本人向资格审核单位申请,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取消相关状态后由报考人员自行修改,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查。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和《2021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8)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
告知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国家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网上在线核查
1、因疫情原因,今年采用线上审核方式。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
3、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报考级别为免试2科的报考人员。
4、省药监局会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话:0851-86807315、86807192。
(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至8月19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6807315、86807192,考务咨询电话0851-86830878,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场设置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省药监局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进行处理。资格复核联系电话:0851-86807315、86807192。
八、考试大纲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cn)公布。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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