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和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北京市延庆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7个岗位,拟招聘14人。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其它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报名要求: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同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盖学校公章)以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报考者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后,领取《准考证凭条》。
5. 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公布成绩:2017年5月12日以后在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对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各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每个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公示。
体检通过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政审、公示等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69101145、 69143400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延庆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附件2: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