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预测试题及答案(3)

副标题: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预测试题及答案(3)

时间:2023-07-03 08:56: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1.约翰(美国人,无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于1999年乘坐我国民航飞机去瑞士旅游,在瑞士上空实施了盗窃行为,盗窃了一德国人的名贵手表,试问,我国对该案件有无管辖权(  )

  A.有管辖权,因为是在中国的航空器上实施的犯罪

  B.无管辖权,因为约翰是美国人

  C.无管辖权,因为是在瑞士实施的犯罪

  D.无管辖权,因为是对德国人实施的犯罪

  2.甲仇恨乙,某日到乙家向被子里的乙射击后逃走,其实乙早已死亡。

  甲的行为属于(  )

  A.意外事件

  B.对象错误

  C.手段错误

  D.过失犯罪

  3.某甲在12周岁时抢劫了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4周岁生日的那天抢劫了8000元的物品,并在抢劫过程中将被害人杀死,在15周岁时抢劫了价值为9000元的物品,并在抢劫过程中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则(  )

  A.甲构成抢劫罪,数额为1.7万元

  B.甲构成抢劫罪,数额为9000元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4.陆某与肖某事前商量好,陆某抢劫银行之后,以肖某家为暂时窝藏地点。对肖某应以何罪论处(  )

  A.窝藏罪

  B.包庇罪

  C.抢劫罪

  D.伪证罪

  5.王某犯了三个罪,审判时只判了两个罪,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后决定执行的刑期为9年。执行3年后,发现他还有一个丙罪没有判决,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终对王某决定执行的刑期幅度是(  )

  A.9年以上14年以下,3年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B.9年以上14年以下,3年不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C.6年以上11年以下,3年不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D.7年以上17年以下,3年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6.赵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赵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之后不久,司法机关查获赵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曾盗窃价值约5000余元的财物。对赵某应当如何处理?(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将二罪并罚

  7.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某晚趁某乙在文娱室和其他人一起看电视之机,向某乙扔去一颗炸弹,结果不但炸了乙,而且还炸死炸伤其他人,同时还炸毁了电视机。某甲属于(  )

  A.牵连犯

  B.想象竞合犯

  C.结果加重犯

  D.结合犯

  8.吴某是一名政府官员,一次在从日本飞回中国的航班上,他突发奇想,把自己的手机蒙在衣服袖

  子里,弄成手枪的形状,然后对准一名空姐说,请立即飞回日本,否则后果严重。另一名空姐报告了机长,飞机立即往回飞,吴某发现飞机掉头后,拿出手机说是开玩笑的。请问吴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

  A.不构成犯罪

  B.劫持航空器罪

  C.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D.叛逃罪

  9.某甲向同学某乙借钱,并告诉某乙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某乙一笔钱。某乙便将所有积蓄取出交给某甲,甲直接购买走私入境的毒品后销完,与乙分赃,对其乙应以(  )罪名处罚。

  A.走私罪

  B.走私毒品罪

  C.不构成犯罪

  D.包庇罪

  10.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对投保人的行为应(  )

  A.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B.以保险诈骗罪定罪

  C.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定罪,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D.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11.某甲用7000元钱买了一个被人贩子拐卖的妇女某乙为妻,但某乙拒绝与某甲结婚。某甲遂****了某乙。几天后,乡政府干部来解救某乙时,某甲威胁说:"她是我用钱买来的,你们要想把她带走必须拿钱来,否则看谁不要命,"然后手持菜刀拦在院子门口。直到公安机关赶来后才把某乙解救出来。问某甲的行为不构成(  )

  A.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罪

  B.****罪

  C.收买拐卖妇女罪

  D.妨害公务罪

  12.朱某与罗某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产生矛盾,朱某一直寻找机会报复。趁罗某出差时,朱某向检察院作虚假匿名举报,诬告罗某贪污受贿,并寄去一些伪造的收据等证明材料。检察院在调查后认为举报不实。朱某的行为属于以下哪种罪行?(  )

  A.报复陷害罪

  B.侮辱罪

  C.诽谤罪

  D.诬告陷害罪

  13.李某因贪污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李某拒不合作,履次阻挠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后来李某心灰意冷,自杀身亡。但是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查清的事实,发现李某贪污数额很小,不构成犯罪。这时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何种措施?(  )

  A.宣告无罪

  B.撤销案件

  C.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终止审理

  14.下列选项中,司法机关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有哪些?(  )

  A.张某盗窃某单位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一万余元,五年后东窗事发,被人发现

  B.李某是我国一外交官,因受贿被判有罪,但因外交工作的急需,被国家特赦

  C.王某拣到赵某遗忘的一部价值五千元的手机,赵某向王某要求返还,王某拒不返还,但赵某没有向法院提起自诉

  D.1982胡某因抢劫杀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但胡某趁夜越窗逃走,至今仍未抓获归案

  15.下列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

  A.陈某挪用公款案

  B.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某滥用职权案

  C.被害人向某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

  D.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张某受贿案

  16.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人员在何种情况下予以回避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某一案件中的当事人欲申请回避,下列哪种情形中,其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17.张某与王某系同事,平时关系比较紧张,一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相殴打,张某将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王某于是提起刑事自诉,张某什么时间可以聘请辩护人?(  )

  A.自法院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之后

  B.在案件开庭之后

  C.被告人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D.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18.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被殴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被害人的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做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些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  )

  A.医院提供的伤情门诊诊断书

  B.伤情鉴定书

  C.医院提供的被害人精神状况的门诊诊断书

  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伤情鉴定书

  19.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对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适用于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B.可以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C.可以适用于自诉人

  D.可以适用于证人

  20.被告人王某为泄私愤,报复同事李某,捏造并散布李某贪污****的许多虚构事实,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构成诽谤罪。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李某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诉讼请求?(  )

  A.作出判决

  B.告知李某另行起诉

  C.进行调解

  D.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

  1.A。本题考查对我国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权的理解。《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据此可知,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主要体现在:(1)原则上,凡在我国领陆、领水、领空犯罪的,都应适用我国刑法。刑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犯罪地标准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的,就认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2)要注意我国刑法地域管辖的特殊性: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例外规定。(3)我国刑法特别规定,凡在我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凡在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据此,本题应选A。

  2.B

  3.B。本题考查刑事责任能力中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问题。《刑法》第17条第1款和第2款分别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条规定,某甲因是抢劫行为,尽管他未满16周岁,但他应对自己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时所为的抢劫行为负刑事责任。同时,又由于年龄的计算应以公历计算实足年龄,如是否已满14周岁,应从过完14周岁生日的第二天开始才算已满14周岁。所以本案中,某甲对14周岁生日当天的抢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其抢劫数额当然不计算。综上所述,某甲应对过完14周岁生日第二天以后的抢劫行为负刑事责任,应就14周岁生日第二天以后的抢劫财物计算数额。而在这一时间段的,只有15岁时所抢的9000元物品,故答案为B。

  4.C。本题考共同犯罪。参见《刑法》第25条。

  5.A。本题考查实行数罪并罪时的具体应用问题。《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不能超过3年,拘役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不能超过20年。"据此,本案中,把前两罪应决定执行的刑期9年与漏罪即丙罪应判的刑期5年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在数罪中刑以上,即9年,总和刑期即5+9=14年之下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幅度,刑期决定以后,还应把已执行的刑期3年从决定的刑期里减去。

  6.D。本题考缓刑的具体运用。《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处刑罚。

  7.B。本题考查一罪中的想象竞合犯问题。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了一行为而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本案中,某甲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却触犯了数个罪名:爆炸罪、杀人罪、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于想象竞合犯,应按行为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一罪定罪量刑。之所以不是牵连犯和结合犯是因为构成这两种的必须是实行了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而想象竞合犯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结果加重犯虽也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但它只能造成一个法定的加重结果。所以要想做对此题,必须对相关联的概念有深切的理解。

  8.B。本题考查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航空器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虽然本题中吴某并不是真正想劫持飞机,但其行为符合劫持航空器罪的构成要件,其举着手枪形状的手机对准空姐其实就是使用胁迫,其劫持的目的和动机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后来开玩笑的解释并不能改变犯罪已经成立的事实。

  9.B

  10.D。《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投保人、受益人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事故,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应当以保险诈骗罪与故意杀人罪或者故

  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11.A。本题考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罪中的具体罪的认定问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收买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予以收买的心理态度。本案中,某甲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同时,某甲又****了某乙,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强行与被收买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罪论处并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实行数罪并罚。而且,在本案中,当负有解救义务的乡政府干部来解救某乙时,某甲拿菜刀相威胁,又构成妨害公务罪,为什么此行为不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呢?尽管它们两者的侵害客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但它们具体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后者表现为聚众的方法。

  12.D。本题考诬告陷害罪构成。参见《刑法》第243条。

  13.B。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此案中,对某甲的案件尚处在侦查阶段,依照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审判机关的职权划分来看,侦查机关应采取撤销案件的处理方式,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14.D。此题测试法定不起诉的情形。A属于犯罪已过追溯时效;B属于特赦令赦免;C属于自诉案件没有告诉的;而答案D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与审判的,不受追溯时效的限制。

  15.C。本题考查立案管辖的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有,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

  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以及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仲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枉法追诉、裁判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6.C。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7.C。参见《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

  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

  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18.B。鉴定结论必须要经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当事人自己出具的仅可作为书证。

  19.B。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的强制方法。适用对象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D。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条的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预测试题及答案(3).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MYF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