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检验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2.慈溪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爱岗敬业;
4.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399085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4.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会议室。
3.要求:笔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
4.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淘汰。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在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栏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予以聘任。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中心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