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关于遴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培训基地的通知
医协函【2017】141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8部门《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经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同意,我会遴选了神经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和心血管病学3个专科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下简称专培)试点工作,现拟就上述试点专科开展首批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培训基地(医院)必须是三级综合或专科医疗机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或教学医院,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良好基础,意愿并且能够认真落实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工作任务。专科基地(科室)符合培训工作有关规定,博士培养点、国家重点学科或临床重点专科优先。
基地的基本条件、师资条件及组织管理条件须符合所申报试点专科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细则(试行)》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细则(试行)》要求(可在中国医师协会专培管理平台下载,网址:https://st.ccgme-cmda.cn)。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
符合有关试点专科培训基地遴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自愿向中国医师协会提出申请,在中国医师协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s://st.ccgme-cmda.cn)填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审核签字、盖章需扫描后上传;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审核
各相关试点专科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培训基地建议名单。中国医师协会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后,于5月中旬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核拟认定培训基地名单。
(三)结果发布
经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备案后,中国医师协会于5月下旬公布本批3个试点专科培训基地认定名单。经认定的培训基地(医院)须与中国医师协会签订书面协议后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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