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变化的内在因素主要包括:共同投资、经营范围和股权拥有。
1.共同投资
(1)形式:共同投资公司形式上是股份公司,它的持股方式不同于日本的典型方式——法人相互持股,而是由一部分法人单方面占有,其特点是排斥他人。共同投资公司排斥他人是由于它是以企业之间的协作和集团化为目的,属于一种合资的股份公司。
(2)作用:共同投资公司的设立,可以从企业集团内部强化成员企业间的联结纽带,同时加快集团成员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实力的增强。
2.经营范围
(1)形式:横向扩大、纵向扩大和混合扩大。
横向扩大就是从事与集团原有行业不相关的行业经营,
纵向扩大就是向集团原有行业的上游与下游方向扩张,
混合扩大就是从事与集团原有行业不相关的行业经营,同时向集团原有行业的上游与下游方向扩张,呈现全方位扩大。
(2)调整:这三种形式的扩大经营范围,就要求集团组织结构予以调整。对横向扩大和纵向扩大要加强人事参与和控股,对混合扩大则要人事参与和控股同时进行。
3.股权拥有
集团对成员企业股权拥有多少的变化,会使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发生变动,增加或减少控股企业,调整协作(关系)企业的数量。
2016年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点:组织结构变化的内在影响因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