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2020年河南南阳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79人】

副标题:2020年河南南阳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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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0年河南南阳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79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9名,其中事业编制131名,人事代理人员1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市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招聘在编工作人员13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城区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4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专科学历人员年龄在27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点击浮动窗口“2020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片(上传照片要求真实,蓝底、jpg格式、大小2M以内、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1日9:00至1月15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官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乡镇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邓州的,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邓州的,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大学生村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服务期满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毕业证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1月15日工作时间到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加分。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1月16日11:00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使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21日8:00至1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2020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拟聘用岗位情况,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低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10、报考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带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医学基础知识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办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时间、方法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上公布。

  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同一代码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领取面试通知单后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如有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3、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如果直接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对报考同一岗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招聘计划数内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名,仍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缺考、弃权、作弊的,不参加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因自愿放弃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因自愿放弃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凡被聘用的在编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

  六、城区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

  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城区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同步进行。

  1、城区医院招聘对象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应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待遇。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才介绍手续,人事代理人员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人事代理人员的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保险(企业)、档案工资等手续按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由用人单位初审并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归档。

  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每年将《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送交市人事代理机构备案、审核、归档。

  4、对违反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由用人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用人单位要对人事代理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手续。市人社局、卫健委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督,以确保人事代理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代理人员协商,可续签或中止合同。因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189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附件:1、市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城区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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