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师协会发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于2016年1月起实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规定的要求,中国药师协会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为加强执业药师管理,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事司指导、中国药师协会制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6年1月起实行。下面环球医学网搜集整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环球医学网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详细内容)确保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适用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目的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技能,认真履行职责,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
第三条 中国药师协会主要负责组织面向全国执业药师的示范性网络培训,省级(执业)药师协会主要组织面向本辖区执业药师的培训。执业药师应选择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者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药师注册和保留其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药师协会和省级(执业)药师协会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为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注册提供服务。
第五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016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详细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