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办公文秘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局办公室文秘岗位1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要求: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有失业登记证的,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年龄在20--40岁;2.文秘及相近专业,有多年文秘工作经历,经验丰富者优先。无工作经验者要有相关写作经历(如投稿、发表个人作品等)或适应能力强;3、能很快适应工作岗位的,学历及专业均可考虑放宽。身体健康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素质要求
1、热爱文秘工作,有较好的写作功底和撰写能力。
2、掌握基本的公文写作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备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纂和加工的能力。
4、思想纯正健康,作风正派;谦虚好学,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职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日常文秘工作,主要包括会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的起草、整理、审核和把关。
2、负责草拟单位各类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息、简报、年鉴、先进材料、汇报材料、讲话稿、宣传组稿、约稿。
3、协助、指导其他股室做好文件、文档的编辑、整理,做好档案保管工作。
4、负责会议、活动的照相、摄像工作。
5、负责单位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6、负责上级各类检查考核资料收集等工作。
7、接受其他临时工作安排。
四、聘用方式及合同期限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国税局人教股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组织笔试和面试,最后确定聘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聘用期限及方式:合同聘用期限3年。如被聘者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由富宁县国税局、县人社局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方式与招聘人员签订《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聘用书》和《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3年,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解除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如不符合享受补贴政策,则由国税局与被聘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由县国税局自行筹集解决。3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续聘的再行商定。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3500元(含五险一金)【其中:县人社局以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1180元,县国税局每月自筹补贴2320元】。合同期间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公益性岗位合同期满,县人社局终止公益性岗位合同、停止岗位补。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到2016年10月25日
报名地点:富宁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办公楼2楼)
联系人:农国章
电话(传真):0876-6124487
1890876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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