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新疆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四)岗位基本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 财会类、金融专业;
3、 30周岁及以下;
4、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招聘岗位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 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竞争择优的方法,划定分数线进入下一阶段。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地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 发布招聘信息
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 8月 16 日至 8 月31 日。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管理中心门户网(网址:www.btgjj.com.cn)和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br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 招聘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报名时填写《2016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考生要在《考试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通畅的联系电话。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南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
2016年 8月 16 日至 8 月31 日。
2、报名地点
管理中心招聘地的分支机构直接报名(招聘地的分支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附后)。
3、资格审查
管理中心招聘地的分支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管理中心统一复核并备案。
4、发放准考证
报名确认后的考生,由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
考试内容以会计专业为主(会计基础知识),其中:会计专业占70%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占30%,笔试均为汉语试卷。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直接到管理中心门户网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笔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按照岗位职数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天公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根据招聘计划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南疆考生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分数线,合格线为50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兵团管理中心门户网(www.btgjj.com.cn)公布。
(四) 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由管理中心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 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管理中心门户网、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如有公示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考核后依次递补。
(六)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
兵团人社局、建设局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和招聘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回避
在招聘过程中,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进行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将在管理中心门户网(www.btgjj.com.cn)、招聘地分支机构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本《实施方案》由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232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