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淮南谢家集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7月6日-9日小学入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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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安徽淮南谢家集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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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及线上相关形式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各校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备案。小学根据《谢家集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违规跨片区招生。初中根据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片区小学毕业生数,统筹制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现状、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等,实行动态管理。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片区、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三)坚持“统一、规范、公平”的原则。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不得利用招生违规收费;公、民办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招生。

3.工作要求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每班45人以内、初中每班50人以内。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小学阶段招生

  (1)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6-9日,二次补录时间为7月29-30日。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至时间,并告知家长不足龄入学在以后的学籍变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等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各校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儿童。

  (3)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拟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前,需对学区内不足龄儿童进行摸底统计,上报书面申请报告和花名册至区招生办,招生办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备案方能进行报名登记。严禁招收未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不足龄儿童入学。

  (4)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各学校要严格入学资料审核制度,确保真实性和公平性。

  (5)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属学校入学:出生时即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的适龄儿童(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需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经学校通过不动产权信息网上核验,监护人在市内无房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6)进一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7)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街道)或者区教体局批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初中阶段招生

  (1)七年级入学采取推荐与入籍同步的方式。小学将推荐花名册报至区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发送至对口中学,并以此作为新生入籍和“阳光分班”的基础数据。

  (2)我区小升初学生申请调剂到外县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有接收中学片区内的住房和户口),需接收学校(或属地教体局)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原就读小学和双方教体局盖章认定后(提交房产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方可停止该毕业生的推荐。申请调剂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1-15日,7月18-19日,学校报送至招生办审核登记。

  (3)外县区小升初学生申请到我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1-15日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根据片区中学招生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学就读。

  3.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停止招生,小升初招生可采取六年级直升七年级的方式招收本校学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在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原则,不得招收外县区学生。各年级一律不接收转入学生,不予审批转入学籍。

  4.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谢家集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学校要针对残疾儿童学生,制定并落实“一人一案”。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于7月6-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3)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特殊时期做出特殊贡献人士子女等就学工作。

4.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谢家集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中小学招生监督管理工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基教科,负责招生具体工作。各学校需相应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电话,有专人值守并保持电话畅通,各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7月1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科,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招生入学及小升初推荐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必须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凡超计划招生、不按规定时间招生、违规招收片区外学生的学校,区招生办公室一律不予审批。若有特殊情况,学校需书面报告区招生办公室并附学生详细材料。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招生办公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5670680(监察室)、5610151(基教科)。

  (四)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因违规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核减招生计划。继续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及校长绩效考核之中。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区教体局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通过“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宣传招生政策,确保家长、学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入学的政策。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不良后果。

  (六)全面均衡分班。2022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全面执行“阳光分班”政策,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各小学要根据实际,认真研判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制定一年级均衡分班方案,报区教体局同意后实施;七年级由区教体局集中进行现场“阳光分班”。

  (七)公开招生信息。《谢家集区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六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的原则,在“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谢家集区教体局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各中小学校要把招生及分班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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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家集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谢家集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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