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改革]2020年广西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副标题:2020年广西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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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广西人事考试网获悉,2020年广西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9月10日-17日,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文件《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须知事项

  (一)告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人员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

  (二)资格核验

  人事考试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

  (三)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为避免报考人员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8:00至2020年9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二)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各网上审核点应在审核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

  全区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7日下午17:00(休息日除外),各网上审核点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网上审核点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 0771-5624161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12333-转“区本级”
3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 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7室 0775-2675700、2680828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8:00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

  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5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9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允许退费。

  3.票据申领。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领取的考生,可于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逾期不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将在申领时间截止后一个月内以手机短信或邮件推送电子票据相关信息。

  (1)手机推送信息的,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登录以下网址:http://pj.czt.gxzf.gov.cn:18002/billcheck,获取本人考试费电子票据。

  (2)邮件推送信息的,考生自行登录本人邮箱下载电子票据。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2020年10月18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三)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八、考场设置

  本次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九、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过后两月内,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一、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十二、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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