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房地产估价师报名:2021年江西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副标题:2021年江西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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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1年江西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4日,考试时间:11月13日-1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市设置,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11月13、14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方式。《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四)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下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的规定,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精神,符合条件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程序


  报考流程分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7:00。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为:http://zjt.jiangxi.gov.cn/),点击“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模块,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电子照片要求。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4.考生。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生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11月5日15:00至11月8日18:00,缴费标准执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0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47元。


  缴费及开票事项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缴费单位抬头名称、科目数、金额等;不需要单位报账的考生,其缴费单位抬头也可填写本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可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一旦确认将无法修改,请务必慎重填写)。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20:00,登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为:http://zjt.jiangxi.gov.cn/),点击“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模块,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政策衔接


  (一)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3.前两款所述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统一回收。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本次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实行告知制,无需携带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自行对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报考资格,网上报名信息、书及证明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


  对提供虚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进行严肃处理:报名期间查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考但考试成绩尚未公示的,取消其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已公示且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职业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请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视情形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所在工作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后2个月,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一律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充分考虑交通状况,考试当天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考试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赣通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时,请考试人员按考点及考试现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服从现场管理,自觉配合完成疫情检测流程并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共同维护好入场秩序,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赣通码”为红码、黄码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两周内,应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按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跨省流动。除考试人员外其他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咨询电话:0791-86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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