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017,2017年广东江门市社会福利院选聘职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广东江门市社会福利院选聘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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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民政局属下江门市社会福利院现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公开选聘职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职责


  (一)选聘岗位


  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护师(专业技术十二级)1名。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2.做好基础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处理。


  3.认真做好护理及危重病人抢救工作。


  4.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做好病人出院的卫生宣传指导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护师或以上职称,在地级以上市(含地级)的公共卫生应急综合性医院从事公共卫生应急及感染性疾病护理工作8年以上。


  6.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对象范围:


  广东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选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二)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三)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行政处分或事业单位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五、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至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市民政局(地址:江门市广新路18号五楼)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如学历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市民政局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资格审核


  市民政局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如应聘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公开选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市民政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在发给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七、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且排名第一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


  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通过复审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


  十一、联系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电话:0750-3503125,市民政局梁小姐;选聘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873786、3873702。


  附件: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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