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湖南常德安乡县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10月15日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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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 #2023下半年湖南常德安乡县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10月15日起申报]#】®文档大全网从安乡县人民政府网获悉,2023下半年湖南常德安乡县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10月15日起申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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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我县2023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须为安乡县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2)符合安乡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安乡县教育局,确认点为“安乡县教育局”确认。

  港澳台居民持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心及以下教师资格;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特别注意:生活照、自拍照不符合证件照要求,请重新上传符合教师形象的证件照。

  (5)网上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5日08:00-10月27日17:00

  2.体格检查

  (1)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27日

  (2)体检医院:安乡县中医医院(0736-4312803)。

  (3)要求

  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内容进行。凡向安乡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持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自行前往安乡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认定当年有效。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前,申请人请先与医院联系,确认体检结果领取时间,以免耽误教师资格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

  (1)时间

  10月23日-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安乡县政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

  (3)程序

  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审核通过之后将申请材料上交工作人员,然后现场如实填写本人详细的邮寄信息,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安乡县人民政府统一免费邮寄。

  (4)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须含本人签字且内容清晰完整的个人书,在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

  个人书上传方式及注意事项:申请人请点击个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②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安乡县户口)或居住证(非安乡县户口的须持有效期内的安乡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④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号、姓名。(生活照、自拍照等不符合教师形象的证件照不予受理,请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证件照,避免现场确认时不予通过)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⑧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考虑到校验系统网络负载和不可预见因素,避免出现现场混乱,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自即日起,可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本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等),以上信息如果核验不通过,请及时联系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确保现场确认之前,以上信息核验通过。

  4.证书颁发

  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会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向常德市安乡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一般通过政府免费邮寄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于收到后一个月之内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在现场确认完毕时填写。发证时间为12月31日前。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1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初级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如因其他原因不能赶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代办,委托书需经双方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确认的原件。

  6.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6-4312995。

  “安乡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QQ群(QQ******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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