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19年江苏江阴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全解读,欢迎大家的关注。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适龄儿童和符合在本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小学毕业生,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2、招生办法
所有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均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均衡分班,阳光编班。
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
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电脑随机编班,初一新生编班以小学提供的毕业成绩为依据,均衡配置班级教师。
3、相关政策
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并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产权证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区范围内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②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城区长期实际居住的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妥善安置。
③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文件精神执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按各镇(街道)确定的施教区相对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城区新市民子女初中入学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④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⑤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中心校,或在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⑥小学新生家长在7-8月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登记注册时将《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学校。学校在正式查验结束后发还家长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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