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良庆区小学地段划分,2021年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

副标题:2021年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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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本地户籍生源入学排序说明


  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下同)户籍生源应安排在地段学校就读。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量的生源在区域内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排序,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子女参考此类安排);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以商品房交房日期或自建房建房日期先后排序);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以商品房交房日期或自建房建房日期先后排序)

  (五)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六)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顺序和需提供的证件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如下顺序统筹安排。

  (一)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明晰家庭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参考本地户籍生源入学(二)至(四)排序);

  (二)在本市城区内产权明确的房产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和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等证明材料(以拆迁补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三)夫妻双方(或单方)在南宁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缴费证明及银行对账单(按先双方、后单方原则,以累计父母双方缴费月份多少排序);

  (四)夫妻双方(或单方)在良庆区范围内单位、企事业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或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按先双方、后单方原则,以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五)在本城区租赁合法房产居住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优先安排本城区内的居住证,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时间先后排序)。

南宁市良庆区2021年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


  (一)那马镇、大塘镇、南晓镇、那陈镇4个镇,由各镇中心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招生地段。

  (二)城市小学和良庆镇中心学校及所辖各完小招生地段划分如下:

  1.南宁市大沙田小学

  银海社区,志远社区,金象社区(除划给大联小学、五象小学的地段以外),秀林社区、荣光南路1号。

  2.南宁市景华教育集团景华学校(小学部)

  景华社区、五象社区。

  3.南宁市阳光教育集团阳光新城学校

  阳光新城小区。

  4.南宁市阳光教育集团阳光新城学校五象岭北校区

  恒大绿洲、五象岭一带(吉象路以东,吉象路和建设路交叉路口至建设路和五象大道交叉路口以北、五象岭路及以南)。

  5.南宁市大联小学

  三叠石社区,银沙社区(含新坡40-44队,除划给五象小学的地段以外),金象社区的五象大道(原金沙大道)沿线,欣荣自建房小区(五象大道185号)。

  6.南宁市玉洞小学

  玉洞村,坡洋社区(除春蕾小学、秀田小学五象校区地段外),玉龙社区、亮岭社区。

  7.南宁市五象教育集团五象小学

  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至平乐大道与玉凤路交界以西,平乐大道与玉凤路交界至玉凤路与宋厢路交界以南,玉凤路与宋厢路交界至宋厢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西、宋厢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玉凤路交界以东、五象大道与龙堤路交界至五象大道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北、五象大道与龙堤路交界至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以南、五象大道聚丰苑、银沙四片区(东风北路以东,不含新坡40-44队)、银沙五片区(银沙大道以东)、金象三片区(即光明街一巷至九巷,金沙碧园自建房小区2-A至2-K)、好和家园。

  8.南宁市五象湖教育集团那黄小学

  那黄村,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处至宋厢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东,平乐大道以东,玉洞大道以北,那黄大道以西,五象大道以南。玉洞大道56号。

  9.南宁市良庆区那平小学

  那平村,银海大道与平乐大道交汇处以南,那良路16号。

  10.南宁市景华教育集团百灵路小学

  前进社区、锦绣社区。

  11.南宁市体强路小学

  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至宋厢路与龙堤路交界以东,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至光明澜湾九里以北,龙堤路与宋厢路交界至光明澜湾九里以南,光明澜湾九里以西,(除好和家园、龙佑街1号外)。

  12.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中心学校

  本部:良庆社区、弘良社区(除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南宁市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南宁市五象教育集团庆林路小学地段外);

  各完小招生范围为本村委辖区。

  13.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

  平乐大道35、37、39号,坛兴路27号。

  14.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

  五象大道688号。

  15.南宁市滨湖路小学五象校区

  合景天汇小区。

  16.南宁市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

  天誉花园小区。

  17.南宁市秀田小学五象校区

  东风路与凤凰路交界至与绕城高速G7201交界以东、东风路与凤凰路交界至玉岭路与凤凰路交界以南、玉岭路与玉洞大道交界至玉岭路与凤凰路交界以东、玉洞大道与玉岭路交界至与玉象路交界以南、玉象路与玉洞大道交界至与绕城高速G7201交界以西、绕城高速G7201与玉象路交界至与东风路交界以北。顺宁路7号。

  18.南宁市五象教育集团金龙路小学

  龙堤路与宋厢路交界处至宋厢路与玉凤路交界处以西,宋厢路与玉凤路交界处至玉凤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北,玉凤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处以东,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处至龙堤路与宋厢路交界处以南。

  19.南宁市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

  平乐大道与明辉路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新平路交界处以西,平乐大道与新平路交界处至新平路与玉象路交界处以北,新平路与玉象路交界处至玉象路与明辉路(在建)交界处以东,玉象路与明辉路(在建)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明辉路交界处以南。

  20.南宁市五象教育集团宋厢路小学

  龙佑街1号

  21.南宁市春蕾小学

  红玉路以东,凤凰路以北,玉岭路以西,玉洞大道以南,红玉路5号、玉洞大道10号。

  22.南宁市银岭小学

  玉泉社区(除红玉路5号外)、石子塘社区。

  23.南宁市五象教育集团庆林路小学

  弘良路以南、延庆路以西、玉洞大道以北、良泽路以东、庆林路以南、良庆大道以东、玉洞大道70号。

  24.南宁市平乐小学

  平乐村、金海路27号、平乐大道50号、海德路10号

  25.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小学(暂定名)

  那黄大道以东、夏林路以南、体强路以东、良玉大道以北、良庆大道以西、玉洞大道以南。(除玉洞大道56号外)

  26.南宁市良庆区海晖路小学(暂定名)

  平乐大道以东,那浪路以北,振邦路以西,G7201绕城高速以南。

相关阅读: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大家好!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区中小学实际情况,现将良庆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时间节点

  (一)学校张贴招生简章时间:6月18日。

  (二)小学报名时间:

  2021年7月3日、7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三)报名地点:

  (1)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下同)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各地段小学。

  (2)委托接收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金龙小学、体强路小学、那黄小学、玉洞小学、春蕾小学。

  小学7月17日。

  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报名学校查询及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先到良庆区办公中心(德政路20号)查询,再到统筹安排的学校凭户口簿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父母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本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所交复印件一律不退)

  1.本市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未办理自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城区的《居住证》(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应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3.拆迁户子女

  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注意事项:

  1.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交材料须查验证件原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上交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不退;家长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2.同时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能留级重读。

  3.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南宁市市区内没有购买房产或招生学校对房产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市区无房信息。

  (四)在尚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部分公办小学。(具体小学点击查看)

  (五)在尚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部分民办小学。

  (六)入学排序办法详见《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排序说明》

  未尽事宜或不详之处请到良庆区教育教育股(104、105室)咨询。

  地址:良庆区德政路20号

  电话:0771-45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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