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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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研频道从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了解到,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公布,详情如下:


   


  为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较大;


  4.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5.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我院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如下:



   


  三、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6.《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加盖党委章;


  7.《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书》(附件2);


  8.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注:请考生参加复试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1个PDF文档,并以“推免+姓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wyyz@zjnu.cn。


  四、复试流程


  复试流程由资格审查、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和思政考核交叉进行。复试安排参见复试安排表,由学院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最后的安排调整,考生须及时查看学院相关通知。


  9月29日,熟悉面试流程,通过钉钉视频、腾讯会议报到、资格审查及连线测试。


  9月30日,学院组织推免复试,根据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给出复试成绩。


  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复试结束后,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考核内容


  包括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思想政治考核。


  1.专业面试15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合考生的思政考核表,采取在线口试的方式进行。


  思想政治考核的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


  (二)复试形式


  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线上面试平台“钉钉”软件和“腾讯会议”软件。考官根据随机抽取的试题进行提问,全程用外语复试。请考生提前安装调试平台,做好复试准备。建议考生准备一部电脑(带摄像头、小话筒)及2部手机,提前熟悉平台测试自身硬件,以便调整到面试状态。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50分。复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150分,合格分为90分);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七、体检


  推免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http://flc.zjnu.edu.cn/


  3.咨询及申诉渠道:


  (1)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咨询QQ群:733340745;


  (2)学院电话:0579-82298183;邮箱:wyyz@zjnu.cn;


  (3)学校电话:0579-82283026;邮箱:yzb@zjnu.cn


  十、时间安排


  外国语学院2023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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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书.docx



   


  原文标题:外国语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文章来源:https://flc.zjnu.edu.cn/2022/0926/c10868a403282/page.htm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PMT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