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研频道从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了解到,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物理学、光学工程、电子信息(专硕)硕士点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物理学一级博士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较大;
4.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位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5.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本科直博生提交,附件1);
6.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7.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20-21幢3楼连廊309室)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四、具体流程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的通知,申请人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结束后,申请人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
9月29日-30日:学院审核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组织复试,根据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给出复试成绩。复试安排具体详见日程安排。
五、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口语测试、思想政治考核。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试形式进行,同一批次采用同一面试形式。
其中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分必答题和选答题,考生先回答必答题,再现场抽取选答题,考官根据考生抽取的题号进行提问,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发展潜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分必答题和选答题。考生先回答必答题,再抽取选答题,考官根据考生抽取的题号进行提问。
思想政治考核的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
2.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2.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七、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年,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按学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中期考核合格后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一般为0.8万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为1万元/年。
(二)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设立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博士生助研津贴等专项经费,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三)本科推免生(不含支教保研、农村教育硕士等专项计划)可申请“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获得赴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访学交流资助。
(四)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基本学习年限为5-6年,其培养分两个阶段:前两年为第一阶段,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时间为3-4年,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执行。助研津贴全程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五)本科直博生因故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博士生相关待遇,已享受的待遇差额相应退还。
九、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系统中严格按要求完成复试和录取信息确认,否则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原则上本科直博生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
(四)申请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1.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http://wdxy.zjnu.edu.cn/
2.学院投诉电话:0579-82298298;投诉邮箱:slxxyb@zjnu.cn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投诉邮箱:yzb@zjnu.cn
十一、时间安排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安排表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1、专家推荐信.doc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原文标题:物电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文章来源:http://wdxy.zjnu.edu.cn/2022/0927/c11643a40342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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