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自学考试: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文学概论考点讲解(13)

副标题: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文学概论考点讲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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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对文学文本层面的认识

  《周易·系辞》:“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庄子“得意忘言”说。王弼“言、象、意”说。

  清桐城派刘大櫆的“精、粗”论、姚鼐的“神、理、气、味、格、律、声、色”论。

  西方对文学文本层面的认识

  但丁讲诗的四种意义:字面、譬喻、道德、奥秘。黑格尔提出“外在形式”与“内在意蕴”。英加登的“文学文本四层面”说:字音及其高一级语音组合;意义单元;多重图式化面貌;再现的客体。

  文学文本层面

  文学语言组织、文学形象系统、文学意蕴世界。

  1.文学语言组织是文学文本的最直接和基本的存在方式。

  2.文学形象系统是文学语言组织所显现的感性生活画面。

  3.文学意蕴世界是文学语言组织及其显现的感性生活画面所可能展现的深层体验空间,文学意蕴世界是文学文本的最深层面。

  文学文本的语言性

  (一)文学文本以语言的方式存在(二)文学语言的特点:

  1.“文学语言”与“文学中的语言”的概念文学语言是加工过的、规范化了的书面语。它通常与口语或土语相对,是一定社会和教学情境中的标准语言形态。一般电影、电视、话剧、广播、教育科学和政府机关所用的书面语,都是文学语言。

  文学中的语言,也就是文学文本的语言,是经过作家加工的、旨在创造艺术形象并表达意义的语言系统。一般说来,各种语言形态,如口语、土语、方言、书面语和文学语言,以及文言和白话等,都可以经过作家艺术加工后进入文学文本,成为文学文本语言组织的组成部分。

  2.文学中的语言的特点:各种语言形态都可以经过作家艺术加工后进入文学文本。

  文学中的语言不一定是民族标准语,方言、土语、文言、白话、俗语、俚语、包括行话、黑话,只要塑造形象需要,皆可入文。

  (三)语言在文学中的具体存在方式——言语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的划分:

  他认为,经典语言学界笼统地谈论语言,往往忽略语言固有的二重性:即语言即是音响印象,又是发音器官的动作;既是音响和发音的复合单位,又与观念相结合而形成生理与心理的复合体;既有个人的一面,又有社会的一面;即包含一个已定的系统,又包含一种演变。他把语言具体地划分为两方面:语言结构和言语。

  文学不是一般的语言而是一种言语。作为个人的言语行为虽然依赖于语言结构的作用,具有不容忽视的社会语言特性,但总是直接地呈现出个人的、多方面的、异质的、不稳定的或活跃的等特点。(每个成熟的作家都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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