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9〕42号)和南安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南安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南教综〔2021〕161号)等精神,为了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新学期我校将继续全面推行课后服务。现就我校实施课后服务的事项及要求告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我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报名原则
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原则。确有需求的学生,先向班主任提交统一报名。家长需填写《南安市第九小学课后服务申请及安全书》,申请表具体返校后由班主任分发,并统一收齐。
三、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学习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课后服务每天2小时。
【上午课后服务】拟采取“作业辅导+写字训练+课外阅读”
上午放学至11:50
【下午课后服务】拟采取“作业差异性辅导+兴趣特长+健身运动”
一二年级:周一三四五:放学后至16:40;周二:放学后至17:30
三至六年级:周一至五:放学后至17:30
四、课程安排
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辟“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要内容有:
1.作业辅导服务
以班级为单位,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在本班教室集中完成作业,针对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进行个别答疑和帮助。
2.素质拓展服务
立足本校实际,开展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劳动实践、主题教育等素质拓展课程。
3.兴趣特长培养服务
立足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开设丰富多彩社团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为学生提供“走班制菜单式”服务。
五、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坚持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得营利”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参照《南安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每课时收取2元服务费(上午2元,下午2元,上下午都参加4元)。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服务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将于期初统一收齐。
六、参加流程
按照“政策告知——自愿选择——签订协议”的流程有序开展。
七、服务场所
本班教室、学校操场及综合楼功能室
温馨提示:
1.本学期课后服务第3周(9月13日)开始,请家长做好接送工作。
2.本学期暂未提供课后服务午间配餐。
3.本学期社团重新报名,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如要报名社团,则需报名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申请及安全书:(点击查看课后服务申请及安全书模板)
1.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放学后的接送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服务的,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2.请尽量配合学校工作,各位家长根据需求进行选择,尽量参加课后服务。人数够了,则在本班,由本班教师进行辅导。
3.学生退出课后服务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退出后不再批准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