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2021秋季征兵名单]2021年秋季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副标题:2021年秋季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时间:2021-09-07 04:38:0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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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秋季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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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96号)精神,结合通辽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霍林郭勒市的人员。

  (二)持有霍林郭勒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霍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霍林郭勒市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和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和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他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与笔试科目相同学科的面试。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霍林郭勒市受理:第(一)(二)(三)类;通辽市受理:第(四)(五)(六)类;内蒙古自治区受理:第(七)类。

  四、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凡在我市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或学校统一安排,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体检:

  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9日(法定假日除外)。

  地点: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体检科。

  电话:0475-7921025转8033

  体检前准备工作:

  1.由于疫情,体检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2.体检前三天少食高脂肪食物,不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不进早餐,并且做好个人卫生。

  3.孕妇不做胸透检查,体检前告知检查医生,并在体检表上注明“孕妇”字样。

  4.女性经期尿检及妇科暂不能进行检者,经期结束后补检。

  体检流程:

  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张二寸照片到市人民医院体检科自费体检。

  2.检查项目: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肝功能四项;胸部正位片;常规心电图等。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还需进行淋球菌检查。

  3.自行领取体检报告。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

  地点: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股(河东新区政府大楼A304室)

  电话:0475-7966817

  注意:现场确认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出示健康码。

  需要携带的材料:

  1.小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2.户籍地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非户籍地人员: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6.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1)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取得合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须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师范教育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7.体检合格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非师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

  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微信群通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时间在“通辽教育”微信公众号(TLJY266)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2021年12月20日之后发放,具体发放时间、方式和要求通过微信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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