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的招聘信息,2017云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云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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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前身为上海市立产院、上海第二妇婴保健院,1893年建院,1972年从上海举全院建制举院搬迁至曲靖至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所从黄浦江畔到珠江源头、历史沿革逾越120多年的百年老院正青春焕发,逐步发展成为以人才济济、管理有序、设备精良、技术先进、环境优美、服务优质为特征,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优质护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儿童医院、三级甲等妇产医院。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4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3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为编外聘用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类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录用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请报考人员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可考虑优先录用,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招聘人员范围内;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门诊13楼人事科;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


2. 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学历认证备案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携带《辞(退)职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 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电子注册学籍认证备案表》、《就业推荐表》;


4. 其他材料(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持证情况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等;


5.所有材料审原件交一份A4纸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4.携带工具:身份证、2B铅笔、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具;


5.笔试结果: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6.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二)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其他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比例确定。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医院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临床科室岗位(岗位代码HT201701)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须与我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2015年及以前取得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的除外)。


(二)医技科室(岗位代码HT201702)、中医岗位(岗位代码HT201703)签订劳动合同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服从医院安排。


八、本公告由曲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4-3362089(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4-3362118(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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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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