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副标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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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结# 导语】通过组织活动可以向大家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大家维权知识,方便大家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大家解决。下面©文档大全网就给大家介绍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公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对去年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

  三、是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二

  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化平台优势,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维权新特点,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联合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正能量的维权行动,促进消协维权资源与社会维权资源的有效整合,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潮流的科学倡导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这是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马正其讲到的。

  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宇秘书长通报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全国消协组织依法维权,全面履行八项职责所开展的工作。从去年3月15日起截止到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9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628件,加倍赔偿金额1,582万元。在处理投诉工作中,各地消协组织加强投诉效能提升,着重解决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投诉焦点问题,办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一年内,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1,412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72万人次。

  此外,中消协会发布了《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统计分析》和《旅游消费维权报告》。据介绍,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受理汽车相关(含零部件)投诉14,379件,达成调解协议12,164件,投诉解决率88.14%,消费者撤回投诉578件,未达成调解协议1,5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17万元,发布了各大车企的被投诉量。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旅游服务直接投诉量为1,701件。在会上,中消协还公布了消协系统适用新修改的《消法》办理的《购买1元商品被欺诈消费者按新获赔501元》等10起典型案例。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行业自律、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监督,需要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共治才能更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张沁荣,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吴文学等领导到会并讲话。人民法院、教育部、国家民航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携程网、一汽丰田、途家网等70多家企业的代表参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协办单位支持了本次座谈会。



  

扩展阅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总结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3月14日11:00至13:00,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学校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值得肯定:

  1、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晚上的活动:

  ①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三)改进措施:

  1、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整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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