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汇总

副标题: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汇总

时间:2024-10-14 01:5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心得体会# 导语】心得体会就是一种读书、实践后的所思所感,其实它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总结经验的方式,它有助于我们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学习与工作方式,从而让自己的内在得以提升。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呢?今天®文档大全网就给您提供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汇总,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篇一】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XX区局与XX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二】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15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制作统一宣传展板、海报,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做好客户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六、认真总结、完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总、分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消费维权服务领域,努力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展示我公司“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促进我公司在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篇三】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企业、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共创美丽和谐银川,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科学筹划,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达到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氛围浓厚、成绩显著的目的,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加强领导,科学筹划,构建了合力维权的新局面。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作为普及新《消法》的主阵地,展示“三局合一”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形象的好时机,左弘局长提出了宣传活动要做到“四有”即:有内容、有创新、有声势、有成效的思路,主持召开两次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科学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组织协调宣传活动。专门成立了宣传报道组、投诉咨询受理组、应急处置组、综合执法组、服务保障组等机构,市局班子成员人人有分工,机关科室、各分局个个有任务,为活动全过程组织到位、协调到位、宣传到位奠定了基础。活动筹备期间,市局及时将筹备进展情况汇报杨有贤副市长指导把关,这项活动得到了银川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经政府办公厅批准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联合市司法局、公安局、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等28各部门共同举办“3·15”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并邀请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及银川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3·15”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得到了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响应,形成了部门联动、合力维权的新局面。

  (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营造了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1、开展了集中宣传服务活动。3月15日,由银川市人民政府主办,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日报社和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承办,在兴庆区南门广场隆重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同时,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金凤区物美广场、西夏区新华百货宁阳店广场设立分会场及咨询服务点63个,展板50块,现场接待咨询人数达2万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19万份,受理消费者投诉472件,发布各类消费警示1254条。投入经费15万余元,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展板、租用车辆、营造氛围。在南门广场主会场,左弘局长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及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2016年重点工作做了汇报;现场开展咨询服务、受理投诉156件;设置真假商品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展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12000多人次;现场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条幅30余条,摆放涉及各科室业务的执法展板25块,发放《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宣传资料2.6万余份。

  2、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巡街和销毁活动。3月11日,组织实施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15年查处没收的各种名酒、饮料、调味品、药品、化妆品、电线、电器开关和汽车贴膜等18个大类、244个品种,货值16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巡街、定点展示及销毁活动。由宣传车、执法车和拉运罚没物资的货车等10辆汽车组成的巡街车队,途经解放街、新华街、上海路、北京路等主要街道,行程60多公里,覆盖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重点商务区、居民区,通过宣传车电子屏滚动播放执法场景,广播宣讲法律法规。最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到河东垃圾填埋厂将所有罚没物资进行集中销毁,宁夏电视台、银川电视台、宁夏日报、银川日报等十多家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也震慑和警示了非法生产者、销售者,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肯定和赞扬。

  3、承办了第六届“新消费、我做主”公益直播晚会。3月14日晚上,由银川市委宣传部主办,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电视台与银川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银川市“3·15我的消费、我做主”公益晚会。晚会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化妆、餐饮娱乐、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材料、交通工具、公共服务等消费热点,向社会传递了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规范商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如何打击商户弄虚作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职能信息。通过现场采访律师解读典型案例,指导消费者如何了解各行业维权的主动性、自觉性,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晓明、马晓龙分别发布了“2015年度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和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让违法者得到曝光,普及了消费维权的常识。同时,还向广大观众汇报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电梯监管立法及推进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开展情况。

  4、组织了诚信企业名优商品展示。组织宁夏华泰家具有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企业共同开展了行业诚信宣言、向消费者活动。参加企业在现场设立了服务咨询区、食品展示区、家电展示区、家装展示区、家居展示区等8个主展区,80多个展位,展示企业各类产品、讲解识假辨假的知识、方法和窍门,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帮助和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科学、健康、绿色消费,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5、圆满完成了“3·15”热线受理工作。“3·15”期间,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与央视晚会热线同步,连续两天13个小时的坚守岗位,实时接听,及时分转快速接办,确保12315热线和消费者举报投诉网络畅通。共受理各类消费者诉求357件(咨询212件、投诉128件、举报17件,12315热线电话受理量较去年同期324件增长33件,增幅10.19%)此外,接到央视“3·15”晚会热线转办的消费者举报投诉3件,已办理1件,经回访消费者满意,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另处2件正在办理中。

  (三)严格执法,重拳整治,净化了监管领域的消费环境。

  1、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检查食品经营户2097户次,取缔无照经营5家,没收“三无”“过期”食品228袋,对28家经营户索证索票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未建立进货台账和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药品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116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3000元。加强保健品检查,检查经营户216家,查处无中文标示的保健品18盒,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处理消费者投诉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

  2、开展了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检查。对辖区的网络经营户逐个进行排查,建立经营信息,设置经营风险警示,积极防范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对网络经营户进行网上检查,检查网上主题页面营业执照、公开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网上有无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检查商品或服务是否真实,是否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检查网络经营者236户次,指导规范经营户39户,责令整改网站6户,行政约谈企业14人次,接待咨询116人次,进行行政指导28人次。

  3、开展了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蔬菜、水果、干果等自封袋商品现场抽查156份,2份不合格。检查商场超市使用的称重计量器具781台,有38台计量器具已到检定周期,当场责令立即送检,确保计量准确。抽查早市、集贸市场17家,检查在使用计量器具1534台,不合格5台,当场依法暂扣。同时检查标准化企业10家,7家执行标准情况良好,3家存在“平台”上传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当场督促改正。

  4、开展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针对近期医疗器械行业比较活跃,商家宣传、促销、上门推销频繁的特点,市局、分局、县局形成联动机制,统一检查标准、方法和重点,确定了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户47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处理消费投诉2起,查处群众举报案件2件,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发挥消协组织作用,促进了全市消费维权共治。

  1、多渠道宣传了“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由市局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平台,银川晚报、新消息报等新闻媒介对年主题的涵义、依据、目的等三个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涵义,广泛传播年主题及消费维权常识等信息,着力扩大宣传面,力争做到年主题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印制发放了年主题宣传资料。印制了《年主题宣传提纲》彩页、《年主题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共计40000份,在“3·15”宣传周活动期间,依托“一会两站”和消费纠纷和解联络单位等平台,免费向群众发放,并面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将“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核心内容深入到消费者的心中,促使社会各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3、组织召开了年主题座谈会。全市各级消协组织根据辖区实际,围绕通信、手机、汽车、快递服务、网络消费等消费热点内容,邀请有关行政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座谈会共5次,参与人数达500余人。座谈会上,各级代表为进一步加强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4、及时发布了消费警示和提示。3月5日至15日期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针对辖区消费热点、易发问题,利用银川晚报、新消息报、法制新报等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定期向社会发布有深度、有效果,特别是关注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与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关系最紧密的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和服务领域的消费警示、提示共计29条。并在银川晚报开辟“消费教育引导篇、社会监督服务篇、年主题宣传篇以及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篇”五个专板专栏,通过警示提示的有效发布和专板专栏的宣传报道,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减少了消费纠纷的发生,增强了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存在不足

  在上级部门及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宣传活动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面对新形势下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消费维权工作“五进”方面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城乡结合部仍然是一些过期、假冒、违劣商品存储销售的集散地,是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三是网络购物消费维权工作进展缓慢,缺乏强有力的手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3·15”宣传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加大行政执法、消费教育和引导力度,创新维权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创建银川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绿色健康、稳步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汇总.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qQW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