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中小学招生】2018广东省广州荔湾区小升初招生方案出炉

副标题:【中小学招生】2018广东省广州荔湾区小升初招生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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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18广东省广州荔湾区小升初招生方案相继出台,今年的政策有何不同,需要注意什么?©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广东省广州荔湾区小升初招生方案,欢迎关注,建议收藏阅读!

  2018荔湾区小学升初中本市跨区生、外地返穗生报名资格审核须知

  (一)什么是本市跨区生,外地返穗生

  本市跨区生是指户籍(含蓝印户口)在荔湾区,而在广州市其他区就读,要求返回荔湾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外地返区生是指具有荔湾区户籍(含蓝印户口),在广州市十一区以外地区读书,要求返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由外区返入我区升中的小学毕业生,需具有荔湾区常住户籍(含蓝印户口),且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其他合法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在荔湾区。或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没有独立房产,而与祖辈同户同住的。

  2.父母、祖辈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的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购房协议书或租赁合同(须经住建部门确认)的地址一致。如户口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到居住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在我区租住房屋(须为居住地)的租赁合同(须经住建部门确认)。

  4.申请返回我区升学的学生其在我区的居住地需为居住地,且必须人户一致,对人户分离的学生,不予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三)需出具的报名材料

  1.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上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盖校章)。

  2.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协议书、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供首页及学生本人页)。

  3.不能完全出具上述第2条中的材料,常见情况的补充材料如下:

  (1)由学生父母姓名缴交的近一年的水、电、煤气、固定电话费单据,或扣除相关费用的工资单(需单位盖章确认)。

  (2)房产抵押银行者需出具购房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银行缴款单据和房产证复印件。

  (3)学生为单亲家庭者需出具离婚判决书,并提供房产归属和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

  (4)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临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

  (5)单位房产租住户需由单位出具分房证明或单位租赁合同,且能提供上述(1)的材料和其他能证明实居在该地址的材料。

  (6)其他能证明在我区的居住地为居住地的材料。

  (7)民办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民办学校的办学性质证明,对因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审批的民办小学毕业生,作现场登记,并在5月11日前补交有关资料。

  (四)升学方式

  经批准的跨区生及返穗生,均参加电脑派位升学。

  审批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审批地点:荔湾区教育局三楼(荔湾区多宝路58号)

  联系电话:819482118194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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