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社会工作者招聘]2016年广东惠州社会工作者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副标题:2016年广东惠州社会工作者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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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粤人考函〔2016〕71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惠州”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52-2872708。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要加盖考生单位公章,由考生单位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2016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

2.2016年社会工作者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惠州)

3.考生报考书(点击下载

4.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8月23日

2016年广东惠州社会工作者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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