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5月20日
上午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上午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考4科)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l.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1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报考人员首先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报名期间,考生交费成功后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每科35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要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是第一年实行资格后审,各相关单位要把政策宣讲到位,减少考生报名的盲目性。后期的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三)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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